原文:「又前說末那恒與阿賴耶識俱轉乃至未斷。當知常與俱生任運四種煩惱一時相應。謂薩迦耶見。我慢。我愛。及與無明。此四煩惱。若在定地若不定地。當知恒行不與善等相違。是有覆無記性。」
解:这段是瑜伽师地论原文,很多人都把这段理解错了。他们都认为意根只有这四个烦恼,我见、我爱、我慢和无明,就是有四个烦恼心所法。实际上原文不是这个意思。即使是这个意思,那么无明这一个烦恼包括了所有的烦恼,凡夫的意根就具足了所有烦恼。
这里的意思是说,意根与这四个烦恼时时刻刻恒常的在一起运行,刹那须臾都不分离。恒行就是恒常运行不断灭的意思,而意根还有不恒常运行的烦恼心所法,不是时时刻刻与意根共同运行,不是刹那都存在着,而是有时现行出来,有时不现行出来,除了这四种烦恼以外都是不恒常运行的烦恼。那么意根的烦恼心所就分为两部分,一部分恒常现行存在,一部分偶尔伴随意根现行。
意根有无明这个烦恼,而无明则包括了一切烦恼,所有的烦恼都属于意根的烦恼,由意根的烦恼引发意识的烦恼,造作出一切烦恼业。断烦恼只有断除意根的烦恼才是究竟的断烦恼,如果意根没有某种烦恼,那就不用断烦恼,修行就少了一些麻烦和遮障。
意识有没有烦恼都是无所谓的事情,因为意识是断灭法,意识一灭烦恼即消失,只剩下意根,只要意根没有烦恼,众生就不会有生死轮回,如果意根有烦恼,生死轮回就必不可免了。为什么无数人非要在意识上大做文章呢?就是因为这些人只能够了解一下意识,根本不懂意根,更观察不到意根的心行,所以漫天遍野都是意识论,众生被误导得很可怜。
这四种烦恼在凡夫位一切时中恒行现行,没有断过,其他烦恼时有时无。断我见以后,没有了我见烦恼,其他三种烦恼还要继续恒行,四果以后四种烦恼全部消失,心清净,再也没有恒常运行的烦恼了(大乘法方面的无明除外),但习气还在,只是不恒行。六个根本烦恼是树干,二十随烦恼是枝叶,树干一倒,枝叶不久就会干枯,荡然无存。
意根的无明烦恼,包括了一切烦恼。其中嗔烦恼不能恒行,是时有时无的,如果嗔心恒行,其后果不可想象,无论是自己还是他人都会忍受不了,嗔毒不久就会毁坏色身,生命就会不久于世,周遭的一切人等苦受无边,没有乐受。这里没有特意说意根有无嗔烦恼,但是意根绝对有嗔烦恼,如果没有嗔烦恼,我们就不用再修行断除嗔烦恼,意识有嗔烦恼那是无所谓的,意识总是要不断的断灭,灭了就没有烦恼了,只要意根没有嗔就好极了。事实却不是这样。
瑜伽师地论里的语言非常简洁,把语义吃透非常不容易,需要文字功底以及修行上的证量,两方面结合才行。而真正的依法,就是要依据事实,只要是事实,早晚都能攻破一切不符合事实的言论,凸显出真理的力量。即使佛讲的法,也要自己实际去观行,是否是如此。佛讲的一切法,最后需要我们全部去实证到,才能成佛。不实证出来加以证明,就不能获得相应的智慧,背佛语是不解决问题的,佛说的不能代表我们自己证得了。修行到最后,要依全部的事实真相,连佛也不依,佛说的法,自己都要实证,全部证得以后,才算彻底修行成就。
佛在娑婆世界讲的法,也仅仅相当于手指甲里的土那么多,没有讲的法,却像大地里的土一样多。一切法我们都要修学,都要实证,都要知道事实真相。而这个事实真相,不是依人就能得到的,必须实证。
瑜伽师地论这段文字还有一个重要的意思,文中说,我见、我爱、我慢和无明四种烦恼,无论是在定中还是不在定中,都是恒行恒常运行的。虽然是恒常运行,却不与善十一心所法心违背。意思是说,意根既有烦恼心所法,同时也有善心所法的存在和运行,二者不相冲突。这里瑜伽师地论说意根是与善十一心所法相应的,而有的菩萨论里说,意根不与善心所法相应,两个论互相冲突,那当然是以弥勒菩萨的瑜伽师地论为准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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