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世间法里要作一个裁判,必须对于所裁判的内容通达了知,就是要懂行,比如评判一个大学教授教学的水平程度,必须要自己的学识程度高于或者至少要相等于那个大学教授,评价一个大学生的论文水平,必须是大学教师。在佛法的修证上,要判断一个人有没有悟,是否见性,自己首先应该是明心见性之人。走过了那段路,熟悉了那段路,才能知道别人走的路是否正确,也能知道别人走到什么位置了。对于佛法的判断,最低要求是要有择法眼,最好是对于主要佛法没有太多的疑惑了,再最好是证得了那个法,才能作出比较准确的判断,修到这种程度的人是很少的。判断他人是否证果,首先自己得证果,证初果才能断疑,不疑自己证没证果,不疑师证没证果,不疑法能不能让众生断我见和我执,否则就判断不了他人,自己还没有刻度的时候,是无法测量他物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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