盗,几乎所有人都会犯,不予取就是盗,一般人都不懂。我就犯,而且还明知故犯。以前我就喜欢多余东西送人,有布施的习惯,也希望自己家人也能布施修福,舍弃悭吝习气。别人我管不了,只能管管我母亲,可是她有点吝啬 不听我的,东西太多还没有用就是不送人,我没办法就偷偷的拿走她不常用的东西去送人,然后她每次找不到东西,就说是我偷走送人了。其实偷偷拿自己家人东西也有果报,将来的果报是什么呢?东西送人得千倍福,这个谁得?
如果是我得福,就不止千倍万倍得了。但是东西不是我的,我怎么得福?布施这种行为是我造作的,当然是我得福,身份不同,得福多少不同,出发心不同,得福多少也不同。但是东西是我母亲的,她也应该得福,但没有布施心得福有限,且因为我得福,没有我她就不能得福。我将来得福时需要还回去一部分,我只得发心这部分福。
和自己的亲人之间互相欠债,由此缘分,来世还会在一起,即使还债也挺好,毕竟有机会度他们。亲人之间本来就是一笔糊涂账,没人能算得清,由此债务关系,生生世世纠结在一起,善缘就快乐,恶缘就痛苦。与一切人等多结善缘,未来世就会快乐,没有痛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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