优婆塞五戒相经第一节原文:无烟火坑杀者。若优婆塞知是人从此道来。于中先作无烟火坑。以沙土覆上。若口说。以是人从此道来。故我作此坑。若是人因是死者。是犯不可悔罪。若不即死。后因是死。犯不可悔罪。若不即死。后不因死。是中罪可悔。
释:用无烟的火坑杀的情况是,如果优婆塞知道要被杀的人从某条路上来,就在路中提前作好无烟的火坑,用沙土覆盖上,之后口中说:因为这个人从这条路上来,所以我设置了这个火坑。如果那个人因堕落火坑中而死亡了,优婆塞犯不可悔的杀人罪。如果那个人没有马上死亡,过后还是因此而死,优婆塞同样犯不可悔的杀人罪。如果那个人没有马上死亡,后来也没有因此而死亡,优婆塞就犯中等可悔的杀人罪。
原文:为人作无烟火坑。人死者不可悔。非人死者。是中罪可悔。畜生死者。下罪可悔。
释:为别人作无烟火炕来杀人,如果是人类因堕落火坑而死,就犯了不可悔的杀罪;如果是非人掉进火炕里死了,优婆塞就犯了中等可忏悔的杀罪;如果是畜生掉进去死了,优婆塞就犯了下等可忏悔的杀罪。
为什么同样一个火坑,不同的众生掉进去死了,优婆塞获罪却不同呢?第一是因为众生身份类别不同,福德不同,自身价值不同,死亡以后损失就不同,杀之当然获罪就不同。人比非人尊贵有价值,非人比畜生尊贵有价值,杀人获罪最大,杀畜生获罪最小。价值是指对世间能作出的贡献大小,对众生的利益大小,自身能获得的世间和出世间的成就大小。第二因为优婆塞的目的和用心不同,有心和无心获罪当然就不同。优婆塞想杀的目标是人,对人有杀心,人死罪就重。他的目标不是非人和畜生,对非人和畜生没有杀心,那么非人和畜生死了属于误杀,罪就小。
原文:为非人作坑。非人死者。是中罪可悔。人死是下罪可悔。畜生死者。犯下可悔罪。若为畜生作坑。畜生死者。是下罪可悔。若人堕死。若非人堕死。皆犯下罪可悔。
释:如果是为非人作的无烟火炕,非人因此而死了,优婆塞就犯中等的可忏悔的杀罪。如果是人类掉进去死了,就犯下等可忏悔的杀罪,畜生因此而死,也是犯了下等可忏悔的杀罪。
如果是为畜生作无烟火炕,畜生因此而死,就犯可忏悔的下等杀罪。如果是人掉进去死了,非人掉进去死了,都是犯下等的可忏悔杀罪。
为非人设置火坑,是有心想杀非人,但因为非人的身份不够尊贵,不是道器,杀死了非人,犯的是中等可悔罪,不是上等最重的不可悔罪。而如果人类意外的掉火坑里死了,是犯下等的可悔罪,因为优婆塞并没有想杀人,是人自己误进火坑导致的,优婆塞只是提供了堕火坑的方便。如果畜生误进火坑死了,更是下等可悔罪。如果是有心想杀畜生,结果不管是哪类众生因此而死,都是下等的可悔罪,因为畜生不够尊贵,也非道器,杀之是下等罪,而人和非人是属于误杀,也是下等罪。
原文:若优婆塞不定为一事作坑。诸有来者。皆令堕死。人死者。犯不可悔。非人死者。中罪可悔。畜生死者。下罪可悔。都无死者。犯三方便可悔罪。是名无烟火坑杀也。
释:如果优婆塞并不是为确定的某类众生设置了无烟火炕,心里希望凡是来到火炕的一律都杀死。如果人类因此而死了,就犯不可悔的杀罪,如果是非人因此而死了,就犯中等的可忏悔杀罪,如果是畜生因此死了,就犯下等的可忏悔杀罪。如果都没有死的,优婆塞犯三种方便可悔罪。这是说的设置无烟火炕杀罪的情况。
设置火坑是想杀经过的一切众生,包括人类,那就是有心想杀人,人死就犯上等不可悔罪,想杀非人和畜生,非人和畜生死了,就犯中等和下等的可悔罪。三种方便是指为杀三种众生设置了无烟火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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