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戒里讲了邪淫戒,非邪淫就是正淫,五戒遮止邪淫,并不遮止正淫。什么是正淫呢?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允许的,符合民俗的合乎法律的行为,就是已婚的夫妻之间的正常淫欲行为。
那么什么算是结婚算是夫妻呢?在现代社会里,结婚或者合法夫妻一般是指国家民政局审核通过发放了结婚证书,就算正式结婚,民政局相当于证婚人,组合成了一个家庭共同体的男女二人就算是夫妻了。
没有领结婚证书的在一起生活,算不算结婚,算不算夫妻呢?如果男女二人不违背法律道德规范,就算结婚算是夫妻了。如果男女二人假离婚,取得离婚证之后,仍然在一起生活,还算夫妻吗?原则上不违背法律和道德规范,也仍然算是夫妻,别人没有异议,但是有些相关待遇可能就得不到了。由此可见,有了结婚证,男女关系就在社会上公开化了,相当于有了通行证一样。但没有结婚证,也可能有实际意义上的婚姻。只要不违背社会道德规范,都可算为夫妻,夫妻之间的淫欲就算正淫。可见,在南瞻部洲正邪是以社会承认和父母亲属的认可,民间的风俗习惯以及道德规范等多种因素来界定的。
现代社会还有联姻,旧社会有包办婚姻和买卖婚姻,也有童养媳现象,尽管两位当事人不情愿,但各自家中的长辈却能够作主,有势力之人也能够作主,之后婚姻夫妻关系就算是被公认了。在古代社会,没有民政局,没有结婚证,怎么算是夫妻,算是结婚了呢?古代社会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,婚嫁要有隆重仪式,这些仪式有一定的告知意义,只要大众知悉了,夫妻关系也就建立起来了,不管当事人的意见。
那么在这样的关系里有淫欲就被视为正当,反之,即使男女二人再互相钟意,在一起有淫行都被视为邪淫,要被大众唾弃。正邪的定义由社会大众和长辈以及有势力者来框定,表面上的正邪也许与实际的正邪不相一致。佛教的戒律就要兼顾面上与实际上的这两种情况,如果犯冲突,最终还是以男女双方的心行为准。但如果当事人认可了已有之婚姻,又在婚姻之外有另外的男女关系,不管当事人的情感和意愿如何,都算邪淫。
所谓的婚姻和夫妻,是需要社会认可、大众见证的,否则就不算夫妻关系,婚姻在于社会承认,关系公开了才算合法,当事人自己的态度不是第一位的。可见,什么叫法什么叫非法,完全在于大众的思想观念上,这就是戏论。被社会大众承认的就是正的,不被社会大众认可的就是不正的,或者是邪的,这就叫公序良俗。
而这种公序良俗实际上是不合理的,明明是两个人的事,却变成了大家的事,社会的事。有时候两个人不同意,可是大家都同意,那就得勉强算一家人,淫欲就合法。而两个人互相钟意的,大家都不认可,就不合法,淫欲就算邪淫。可见,社会规范习俗等等的,是不讲道理的,那么所谓正邪即非正邪。一切法仔细分析起来,全部是戏论,虚假虚幻,强言为一切法,所以都不可执著,世间法就是这样的无趣,没有实质意义。
大众的评论叫作舆论,如果你看重舆论,就要受舆论影响和控制,受大众制约。有的人要想毁掉一个人,就充分利用舆论这个杀人利器,挺得住舆论的口诛笔伐,就活下去,受不住舆论的压力,就死路一条。是活是死,全在于个人的观念,观念正就生,观念不正就死。生死表面看在公众,实际是在个人。大众是个啥东西呀?别人是个啥东西呀?我又是个啥东西呀?都啥都不是,却在这之中生生死死,苦苦恼恼,是是非非,多愚痴呀!
2
+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