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们在面对是非,面对他人的过错时,在不能空掉和躲避这些境界,必须要解决这些人事时怎么办?应该观行人事境界的虚幻不实性,观行一切法无我、无人、无众生、无事相。口中如果一定要谈论人事,也应该只是在意识心的层面来客观的作以评价,以如理的方式如理的解决,内心不要有所骚动,不要被人事情节所牵引,陷于其中而不能自拔,这样就会失去所有的觉照之力,我相、人相、众生相、事相全部现前,并且执以为实,心被事相所染污,染污的业种存入自己的如来藏中,后世果报自受,得不偿失。
岂有智者,以他人之过失,藏于自己心中,侵污自家田地,累及后世,不得清净。见他人之过失,回光返照自心,莫要责人而不责己。谁人修行谁人了,谁能代替他人修行,替人成就,而自己背负业果?无有此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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