識心的四分是見分、相分、自証分、証自証分。如果識心所見的相分也是識心的話,這四分都要依靠心所法才能運作,才有見的功能作用,才叫作見分,才能見法,才能見自身。其中心所法以五遍行心所法爲主,時刻刹那都不離五遍行心所法的運作,沒有五遍行心所法,識心就無法運行,也就沒有四分。
五遍行心所法運作起來的時候,識心就能觸法、受法、識別法、運行法,於是見分、相分、自証分和証自証分才顯現出來,四分顯現的同時,可以體現出五別境心所法,表現出善惡心所法,也就是說四分出現的時候,要帶著其它心所法一起出現,體現出識心的強弱勢力和善惡心行,以及是否有定慧等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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