盜墓者媮盜的物品是屬於誰所有的?盜的是誰的東西?墓穴中的物品一律屬於墓主所有,墓主是死者,不是死者家屬,家屬有監護監管的責任和權利。陪葬品都屬於死者所有,因爲陪葬品是送給死者的,理上事上都歸於死者,死者是墓地裡物品的主人。死者有意根,有阿賴耶識,可以擁有陪葬品,不管能否用得著,不管執著不執著這些物品。直至陪葬品腐爛爲止,不允許他人動用,除非墓主托夢於人拜托如何使用,否則拿走即爲盜,包括家屬也不可以動用。
死者身體雖然滅了,沒有功用了,但是死者仍然是有情衆生,有意根和阿賴耶識不滅,可以擁有、守護和使用陪葬品,即使有身體的活人,一切物品也都是識心擁有和使用,身體被識心所用,識心理應照顧愛護身體。不管主人高興不高興,物品永遠屬於主人所有,陪葬品不管死人執著不執著永遠屬於死人所有。哪管死人變成了鬼畜和天人,那些物品也屬於那個人所有,別人不可以隨意拿走使用,除非交換什麽物品,用以代替。比如說你買了一套家具放在家裡,然後就出國定居了,不一定回來。你那套家具和房子還是屬於你所有的,不管物品有用與否,該是誰的東西,永遠是誰的東西。不管主人慈悲與否,寬厚與否,大度與否,只要主人物主允許,否則任何人動用都屬於盜用。
比如說佛是最大最高最尊的聖人,佛最慈悲最寬厚,無執而大度,可是供佛的物品屬於佛所有,隨便拿來用,就是盜佛物。盜佛物盜三寶物可是比盜普通人物品要嚴重無數倍,而且越有德行越慈悲越寬厚的人,盜他的物品罪越大,所以不能以物主是否寬厚大度來定有罪與否。
媮盜罪的定罪不是由佛來定,不是由護法神來定,更不是由物主來定,而是自有因果律來定,由如來藏執掌因果律。比較大的因果佛不會去干預,小的結果要看媮盜者懺悔的誠心和善根,以及與佛的緣分,佛可以消除一部分遮障,護法神可以遮擋一下,其餘的由因果來酧嘗。懺悔是減輕果報的最有效方法,滅去媮盜心,從根本上消除罪業的源頭,罪業才能消除一部分或者是全部。
由此可知,有情衆生供佛的物品,屬於佛所有,佛是物品主人,即使供佛的人也不可以隨意取用,否則就是盜佛物。如果想用供佛之後的物品,就要在供佛的時候跟佛說:我供養佛陀菩薩這些物品,佛陀您做完佛事,受用精華完畢,剩餘的外殼我要取回自用,佛陀用不上的部分歸我使用。這樣打好招呼,香燃燒完畢,就可以把供佛物撤下來了。或者是用其它的物品再代替佛陀用過的物品,作爲交換。
既然佛是受用物品精華部分,那我們應該知道什麽是精華部分。對於這部分我們要注意,一定不要去動,給佛留著,否則就是欺騙佛。騙佛的意思是說,佛本來是嗅香嘗味的,你供佛的東西自己先把美味和香氣給嗅嘗了,佛需要的東西就沒有了,或者是沒有那麽多了,先於佛而食,對佛是不尊重的,不能得福。供佛的物品,佛用了,衆生得福,佛不用,衆生還是得福,因爲有供佛的真誠心交換得福,但是得福的差別非常大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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