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切法分爲事和理兩部分,事就是相,理就是如來藏理體。在談論事的時候,就要從相上來破除相的真實有性,這時候就不能從理如來藏的角度來說了。那會讓有些人認爲相就是真實的,就會生起執著,從而心有束縛,不能解脫。
小乘法都是從相上來破有,大乘法是從理和事兩方面來修行,從理上來破相,認理就好辦,但是也不廢相,不會執理而廢事,要求理事圓融在一起,不可偏向任何一方,否則佛法就不成就。
修到究竟理事圓融的程度,那就是佛,理事圓融還不究竟的那是地上菩薩和等妙二覺。明心以後的菩薩也許能圓融一點點,如果觀察力不具備,那就一點也不能圓融。
如果沒有証果也沒有明心的人,告訴他五隂十八界法,世間一切法都是不生不滅的,他就會認爲是真實的,那執著這些沒有錯,沒有什麽不好,因此就不會想辦法去滅除自己的貪愛和執著,這樣的話,衆生的生死問題就不能解決了。
一切法皆真如,這是地上菩薩以及佛的現量觀行結果,凡夫只能一步一步從基礎五隂十八界的生滅相上來修行,不能直接就把五隂十八界當作不生不滅的真如來對待,沒有人能現量觀察到這個理。
四禪八定是事修,是修相,相必定有生滅,沒有不生滅的相,除了第八識的空相,空相無相,所以不生滅。四禪八定裡的六識從相上看就是生滅變異的,第七識從相上看也是生滅變異的。談論生滅變異的法,修相的時候,就要有生滅變異的相。如果這時候要說七個識和四禪八定,都是不生滅的,那就顯得不倫不類了。既然都不生不滅固定不變了,那我們就沒有什麽好修行的了,已經完美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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