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三)原文:十二因緣本從身十事。出身十事。七事從一。三事從四。七事從一者。殺盜婬。兩舌惡口。妄言綺語。共從色為一。三事從四者。嫉瞋恚癡。從痛癢思想生死識。是十事合為五陰。便為十二因緣。地名癡行為盛陰。便作生死行。自種栽名為行。已有行便有識。受身生死。有識便有名色。
釋:十二因緣本來是五陰身上表現出來的十種現象,有七種現象是從色身色法上表現出來的,有三種現象是從受想行識四種心法上表現出來的,名色構成五陰,名色上的十種現象構成五陰。七種現象是殺、盜、婬、兩舌、惡口、綺語,一切統一在色身上;三種現象是嫉妒、瞋恚、愚癡,從受想行識上表現出來,十種現象合為五陰,就是十二因緣。愚癡比喻為地,意行就有五盛陰,五盛陰在愚癡中行,五盛陰的業種在無明愚癡地中出生,就有意行;意行產生之後就有六識承受五陰身的生死,有六識就有名色的出生。
原文:身複作十事。成已五陰。已有名色便有六入。複作盛陰。行種栽後當複受轉相。因緣生死故名為因緣。身十事為十二因緣者。嫉為癡。瞋恚為生死。精疑為識。殺為名色。盜為六衰。婬為更。兩舌為痛。妄言為愛。惡口為成。綺語為願。生有無故為有十二因緣。
釋:色身再作十種事,有以上十種現象,就成為五陰身,名色出現之後就有六入。六入再運行五陰身口意活動,種下種子後又有後世五陰身的運轉不斷,由此成為生死的因緣,所以叫作因緣法。色身所作的十種事業也就是十二因緣,其中嫉妒就是愚癡,瞋恚就是生死,心疑就是六識,殺的業行就是名色,盜的業行就是六入,婬欲的業行就是觸,兩舌的業行就是受,妄語的業行就是愛,惡口的業行就成就了五盛陰,綺語的業行就是願行,能有未來世的有,生命的有無就代表著十二因緣。
原文:何以故。婬為癡。瞋恚為生死。精疑為識。內三事為本。已有三事。便有七事。成五盛陰。嫉為五陰本故為疑。五陰行可意善。不可意瞋。便作生死精十事。外從身內意故。疑謂不分別白黑。不識生死故為識。道人欲斷十二因緣。當先斷身十事。便為癡。從癡五陰滅。
釋:為什麼這樣說呢?婬欲是為愚癡,瞋恚是為生死,心疑是為六識,這內在的三種事是五陰的根本,有了根本,就會有七種事,殺盜婬妄兩舌綺語惡口,成就了五盛陰業行。嫉妒是五陰行的根本,所以屬於心疑範疇,五陰身行如果是滿意的心就善,不滿意的心就起瞋,這樣就造作了生死的十種業行。外法從色身上顯現出來,體現的是自己的心意,心疑就表示內心分別不出黑白是非,不能識別生死的就是六識心。修道的人如果想要斷除十二因緣,應當要先斷除五陰身上的十種事業,這樣就斷除了愚癡,愚癡無明一斷,五陰身就會滅盡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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