凡是有所成就的人,都是非常嚴格自律的人,無論是世俗間還是佛法上,自律才能成就,才能越過自己,無我的成就高於一切,能成就一切事業。反之有我之人,處處斤斤計較,心量小,容己不容人,很難成就任何事業。只要每個人無私心無我的一心爲佛教做事情,所獲得的福德是相當大的,以此福德就會很大很大的智慧和解脫,不參與弘法的人,是沒法比的。
每個人同自己的私心鬥爭完全可以,同自己的貪心鬥爭完全沒問題,同自己的嗔恨心鬥爭完全可以,同自己的嫉妒心鬥爭完全沒問題,同自己人我是非心鬥爭完全可以,同自己的爭權奪利心鬥爭完全沒問題。總之,跟自己作鬥爭,鬥自己,完全沒問題。就是不要去鬥別人,不要跟別人爭,遇到名利之事可以躲過去,不要去伸頭,不要去爭搶奪盜,不要去損害他人利益。只要承擔責任,不要爭權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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