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親菩薩在百法明門論中言:一切法者略有五種,一者心法:眼識、耳識、鼻識、舌識、身識、意識、末那識、第八識,總共八個識。二者心所有法,略有五十一種:五遍行,五別境,善法十一,六個根本煩惱,二十個隨煩惱,善惡不定的有四。三者色法,略有十一種,五個有色根、五塵及法處所攝色。四者心不相應行法,略有二十四種。五者無爲法,略有六種:虛空無爲、擇滅無爲、非擇滅無爲、不動無爲、想受滅無爲、真如無爲。
色法十一包括:五根、五塵和法處所攝色。五根是眼根、耳根、鼻根、舌根、身根;五塵是色塵、聲塵、香塵、味塵、觸塵。前五根是有色根,由地水火風四大種子構成,也叫作浮塵根,在身體表面,與衆生眼根相對,衆生能見,屬於色法;後腦部位的五勝義根,也是地水火風四大種子構成,屬於色法,五根之性爲生滅、變異、無常、非我。五塵,由地水火風四大種子所構成,與衆生眼根相對,衆生眼根能見,因此屬於色法,也是生滅、變異、無常、非我。
法處所攝色,在五塵上有五塵的法塵同時顯現出來,也屬於色法,叫作法處所攝色,也是由地水火風四大種子構成。法塵依五塵而顯現,與意根相對,意根攀緣接觸,由意識具體了別,也是生滅、變異、無常、非我。意根觸五塵上的法塵之後,如來藏産生意識,就能識得法塵。那就是說意識這時是與前五識共同識別五塵的,五識識別五塵的粗略色,意識同時識別五塵上的細微法塵;五識了別的粗,意識了別的細。以上是極簡略概括敘說,細說就要分爲内根、外根、内塵、外塵、内法塵、外法塵等等,内容非常複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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