捨,捨去了,不要了,或者說沒了。受,受想行識的受,受覺,情緒化的一種覺受。捨受,感情比較遲鈍,或者說沒有情緒。 舉個例子,對於食物,沒有這個“好”吃,那個“不好”吃。大部分情況只有個能吃或者不能吃。 再例如,於父母兄弟親情分離或者團聚,内心沒有變化。不會有高興激動或者失落之類的情緒。再例如,於人情世故冷暖,罵我不會生氣,或者假生氣,或者生一下氣。別人誇我,並不會有沾沾自喜之類的情緒。對別人的責罵或者誤會,也不是不屑,也不是容忍,也不是無動於衷。就如一刀砍空氣中,或者一拳打海緜上,任別人如何總是沒什麽!
捨受的内涵是無我,我在捨,我在受。沒有我自然就無所謂捨無所謂受了。因爲捨受的主體消失了。
評:修行就是要這樣的修,不是整天理論一套套的,實際上心行卻與理論截然相反。修到無心的時候,就不用談戒不戒的了,戒是多餘的。無心的時候,德行最高,無所求的時候,德行最高。德行高了,才能成爲聖賢人,沒有品行低的聖賢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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