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的人做了一點善行就到處宣揚,就像公雞一樣到處咯咯亂叫,這樣還有什麼陰德可言?還有什麼功德可說?假如能利益到別人,哪怕是讓人開心笑一笑,哪怕能給別人帶來一點點利益,都是應該的,沒有什麼可值得公開出來的,一公開出來,善報就受了沒有了,後世更大的善報就得不到了,這就相當於陰德沒有了,陰德是後世受的善報。除非是想給人做個榜樣,以此來熏染帶動別人也向善行善,才把自己的善行公之於眾。
而有些人什麼事還沒有開始做,就高音喇叭到處廣播,先提前享受一下別人的豔羨、恭敬、贊美和追捧,這是借高利貸提前消費的行為,很不明智。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?因為有嚴重的我見,才有嚴重的虛榮,想要博取他人的眼球,把自己和他人以及其中的事和功勞等等都當作真實的,加以嚴重的執取。了解到什麼是我和我見的表現,別人一作作起來,身口意行一出現,就能辨別出此人的我見是嚴重還是輕微,是否斷我見了,離斷我見還有多遠,這樣就讓冒充聖人者無所遁形,那麼誰還敢來娑婆世界行騙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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