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剛經原文:須菩提言。如我解佛所說義。無有定法。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也無有定法。如來可說。何以故。如來所說法。皆不可取。不可說。非法。非非法。一切聖賢皆以無爲法而有差別。
這段釋義如下:須菩提回答佛說:按照我對佛陀所說法的内涵的理解,沒有固定不變的法名爲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,沒有實有的法名爲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爲什麽這樣說呢?因爲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也叫作無上正等正覺,也就是成就佛道了,而成佛這個事不是先天就有的、固定不變的法,是後天通過三大阿僧祇劫修行所成就的,因此也是生滅的,是從無到有的,因此不是定法,也不是實有之法。
也沒有定法如來可說,爲什麽這樣說呢?因爲如來在娑婆世界四十九年所說的法三藏十二部經,都不可以執取爲實有,甚至如來在十方世界所說的一切法都不可以執取爲實有。爲什麽不能執取爲實有呢?因爲佛所說的法都是由於種種因緣而出現的,若無因緣,則沒有這些法,佛陀也不會講什麽法。佛陀度衆生這樣的大事,也要因緣成熟和具足,也需要衆生的福德因緣和善根因緣,和解脫的心願等等,缺少一個因緣,佛陀就不能度衆生。而度衆生所講的法,則隨因緣而定,隨衆生的根器和福德、智慧而定,沒有定法可說。
定法就是固定不變的、本來就有的法,不隨因緣而轉,不隨因緣而變異,是實實在在的一成不變的法,不管什麽衆生都用同樣的法,不管衆生是什麽根基,也不管是什麽因緣現前,都用同樣的法。顯然,這是不對的,是實現不了的,也是不可行的,不存在這樣的法。因緣所生法,非先天而有的法,都不是定法。因此說,如來度衆生無有定法可說。
因此如來所說的法,是不可說爲實有的一成不變的法,也是生滅變異的法,是從無到有,有又無,到岸就棄的法,也是空法,所以是名爲法,實際上法無自性,無自體性可說,因此是非法。但也並非完全是非法,畢竟還有虛妄的用,假法卻能假用和借用,衆生用之能成佛,成佛之後再捨棄,所以佛所說法也是非非法,並非不是法。
既然如來所說法都是非法,是因緣所生法,沒有定法,那麽如來對不同根器衆生,隨不同因緣所講的法,衆生修學了以後,証得了不同層次的無爲法,包括大中小乘的無爲,同一乘之間的無爲法也有差別,這樣就成就了不同層次、不同差別的聖賢,一切聖賢因爲善根、福德和因緣不同,皆以所証的無爲法而有差別。
5 +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