破僧包括破壞僧團和非僧團裡的僧。四個以上出家人組成的團體名為僧團,這四個出家人都必須是已經受了具足戒的,有出家戒體的僧人。如果在僧團裡搞鬥爭,最後剩下了三個僧人也就不成其為僧團了,這樣僧團就散了。把僧團鬥散的人,就造作了無間地獄罪,命終就會受無間地獄罪報。
三人以下的出家眾,雖然不能稱為僧團,也叫作僧眾,如果也要在其中搞是非,挑撥離間,叫作鬥亂僧眾,罪過也是地獄罪。一個出家人帶領眾弟子,雖然不能組成僧團,但如果對佛教起的作用也相當大,挑撥離間師父與弟子之間的關係,分崩離析師徒,這個罪業也是極大的。如果這個出家人身份相當特殊,對佛教的未來和發展有舉足輕重的影響力,對眾生也有很大的攝受力,有人對其誹謗,分崩離析其弟子,這樣的罪業就極大極大了,大於破壞其他僧團的罪業,當然更是無間地獄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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