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法就是純粹依賴佛法本來的真實相而信受,能夠如實的判斷法對法錯,對就依止修學,錯就繞開不學,並且輾轉相告於同修學侶。如果能判斷出法之對錯,那麽就不要再特別關注於人名是否著名,不要管人如何,只關注法義。如果法義正真,作者標注是波旬,你也不要理會,法義邪見居多,標注是釋迦佛的名字,你也不要感興趣。
真正想依法不依人而修學無上法的人,如果我們把佛經標上波旬的名字,說是波旬著作的,再把波旬講的法標上佛陀的名字,當作佛經,你們要如何判斷裡面的内容?如何對待這兩種法義?如果我們把所有的文字文章,著作者的名字全部都打亂,或者都標上無名氏,那麽你們應該如何對待這些文字内容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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