众生无边誓愿度
烦恼无尽誓愿断
法门无量誓愿学
佛道无上誓愿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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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常开示

2021年02月08日    星期一     第3示 总第3075示

瑜伽师地论第十卷(十二因缘)

(二十六)原文:如无明缘行道理。如是爱缘取。取缘有道理。当知亦尔。如行缘识道理。如是有缘生。当知亦尔。如识缘名色道理。生缘老死。当知亦尔。 

释:与无明缘行的道理一样,爱缘取、取缘有的道理,你就应当知道也是这样。与行缘识的道理一样,有缘生也是这样;与识缘名色的道理一样,生缘老死也是这样。 

相同的道理要这样思惟如下的支分:什么样的名色不有,六入就没有,什么样的名色灭了,六入就灭了;什么样的六入不有,触就没有,什么样的六入灭了,触就灭了;什么样的触不有,受就没有,什么样触灭了,受就灭了。什么样的爱不有,取就没有,什么样的爱灭了,取就灭了;什么样的取不有,有就没有,什么样的取灭了,有就灭了;什么样的有不有,生就没有,什么样的有灭了,生就灭了;什么样生不有,老死就没有,什么样的生灭了,老死就灭了。这些问题都要在定中一一细心思惟观行。 

原文:问。何等受不有。故爱不有。何等受灭。故爱灭耶。答。如行缘识道理。当知亦尔。 

释:问:什么样的受不有的缘故,爱就没有?什么样的受灭了的缘故,爱就灭了?答:就像行缘识的道理一样。由于三种受在运行中,运行完了就灭了,如果对于受没有任何对治方法,受就会不断运行下去。由于受的存在的缘故,爱就随之出现了。如果受灭了,不再感受什么法,对于法的爱也就不会再出生了,如果全部的受都灭了,爱就全部都灭了。

——生如法师开示
(佚名编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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