瑜伽师地论第二十九卷(八)
原文:如是广辨四正断已。复云何知此中略义。谓为显示于黑白品舍取事中。增上意乐圆满。及加行圆满。是故宣说四种正断。当知此中。由生欲故。增上意乐圆满。由自策励。发勤精进。策心持心故。加行圆满。
释:如是广泛地论辩四正断以后,如何才能知道四正断的大略要义?四正断的大略要义,是显示在黑白善恶诸品的取舍过程中,其增上意乐圆满了,去恶增善的加行也圆满了,因此就应该说四正断。你们应当知道,在四正断的修习过程中,由于心里已经生起了想要断恶增善的欲望的缘故,增上意乐就圆满了,由于自心能够策励自己,进而生发勤勉精进心,不断地策励其心,加持自心,因此加行就圆满了。
在达到四正断之前,对四正勤的修习,还没有生起很强的欲望,所以增上意乐还不圆满,四种正断就不出现,对自身的策励激励还不够强,鞭策和驱策其心的力度还不够大,所以四种正断就不会出现。直到意乐和策励都圆满具足了,四正断才出现,这时候四正勤就修完了。
原文:修瑜伽师。唯有尔所正应作事。谓为断灭所应断事。及为获得所应得事。先当生起希愿乐欲。为断诸缠。复应时时正勤修习止举舍相。为断诸缠及随眠故。更应修集对治善法。为现如是一切所作。说四正胜及四正断。是名略义。
释:修行瑜伽的行者,只有这些法才是他所应该作的事,为了断灭那些所应该断除的事,以及要获得所应该获得的事,首先应当生起希冀、意愿和乐欲。为了断除诸烦恼缠缚,还应该时时正精勤地修习止相(禅定)、举相(激励自心)、舍相(舍弃恶不善法)。为了断除诸烦恼缠缚以及随眠的缘故,更应该修集用来对治恶不善法。为了显现出这些所有所应该作的事,才宣说四正胜以及四正断,这些内容就叫作四正断的大略之义。
以上四正勤这些法,有一些人不愿意修习,轻贱这些法,认为这些法很基础,是小乘法,没有必要花时间去修,所有精力都用来熏习大乘法就好了。但是四正勤不修,心不转善,德不具足,德不相配,就证不得大乘法,所有的熏习最终也只是理论而已,理论在一定的因缘条件下是可以忘却丢失的,即使不忘却,理论终究是一个理论,没有实用价值,命终却因恶不善法而堕落,徒有理论不能救命。修习四正断,断除了粗重的烦恼缠缚以后,五阴的德相才能显示出来,德具足,才有资格成为大德菩萨大德圣僧,才能有资格统领大众,共同成就佛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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