优婆塞五戒相经第一节原文:断命者。二十九日牛粪涂地。以酒食着中。然火已。寻便着水中。若心念口说。读咒术言。如火水中灭。若火灭时。彼命随灭。又复二十九日牛粪涂地。酒食着中。画作所欲杀人像。作像已。寻还拨灭。心念口说。读咒术言。如此像灭。彼命亦灭。若像灭时。彼命随灭。又复二十九日。牛粪涂地。酒食着中。以针刺衣角头。寻还拔出。心念口说。读咒术言。如此针出。彼命随出。是名断命。若用种种咒死者。犯不可悔罪。若不死者。是中罪可悔。
释:用咒术断人命者,在阴历二十九日这天用牛粪涂抹地面,并且把酒食放在牛粪上,点着火以后,马上放入水中,如果心念口说地读诵咒语说:就像火在水中熄灭一样,如果火灭了,那个人的生命也随着灭去。又在二十九日这天用牛粪涂地,把酒食放在牛粪上,画上所要杀的人像,画完像以后,马上把画像散灭,心念口说地读诵咒术说:就像这个画像灭了一样,那个人的生命也灭了吧,如果画像灭时,他的生命也随着而灭。又在二十九日这天用牛粪涂地,把酒食放在牛粪上,用针刺透衣角边,马上拔出,心念口说地读诵咒术说:就像这个针拔出那样,他的生命也随着拔掉了。这就是用咒术断命。如果用种种咒术咒死人的,就犯不可悔的杀人罪,如果没有把人咒死,就犯中等可悔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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