众生无边誓愿度
烦恼无尽誓愿断
法门无量誓愿学
佛道无上誓愿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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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常开示

2019年03月31日    星期日     第2示 总第1379示

金刚经唯识深义(四十七)

原文:何以故?是諸众生若心取相,即为著我、人、众生、寿者;若取法相即著我、人、众生、寿者;若取非法相,即著我、人、众生、寿者。是故不应取法,不应取非法。

释:世尊说:为什么是这样呢?因为这样的众生,如果心里取了相,著了相,就是著四相。著四相,必著法相。因为没破我相,站在我的立场和角度,就会见得一切法都真实,五阴身的行来去止、穿衣吃饭,以及知见、看法、感受全部真实,同时就会有其它三相的执著。

法相是三界的有法,三界依着众生的认知而有,有我才能认知三界的法相。所以若著法相,即著我、人、众生、寿者四相;若取非法相,认为一切法都空,也没有实相心第八识,就否定了我人众生出生的根源,以及寿命所依赖的实体,那么我人众生就不是第八识变现的,是自然存在的,没来由存在的,就不是虚妄的,一切的识心的功用都真实,不是由第八识所供给。这就著了四相,就是生死业障的凡夫众生。因此众生学大乘法,不应取着一法相,也不应取非法断灭法相。

——生如法师开示
(佚名编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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