衆生無邊誓願度
煩惱無盡誓願斷
法門無量誓願學
佛道無上誓願成

生如法師網站LOGO

日常開示

2019年03月31日    星期日     第2示 總第1379示

金剛經唯識深義(四十七)

原文:何以故?是諸衆生若心取相,即爲著我、人、衆生、壽者;若取法相即著我、人、衆生、壽者;若取非法相,即著我、人、衆生、壽者。是故不應取法,不應取非法。

釋:世尊說:爲什麽是這樣呢?因爲這樣的衆生,如果心裡取了相,著了相,就是著四相。著四相,必著法相。因爲沒破我相,站在我的立場和角度,就會見得一切法都真實,五隂身的行來去止、穿衣吃飯,以及知見、看法、感受全部真實,同時就會有其它三相的執著。

法相是三界的有法,三界依著衆生的認知而有,有我才能認知三界的法相。所以若著法相,即著我、人、衆生、壽者四相;若取非法相,認爲一切法都空,也沒有實相心第八識,就否定了我人衆生出生的根源,以及壽命所依賴的實體,那麽我人衆生就不是第八識變現的,是自然存在的,沒來由存在的,就不是虛妄的,一切的識心的功用都真實,不是由第八識所供給。這就著了四相,就是生死業障的凡夫衆生。因此衆生學大乘法,不應取著一法相,也不應取非法斷滅法相。

——生如法師開示
(佚名編輯)
上一篇上一篇

金剛經唯識深義(四十六)

下一篇 下一篇

再來人証果和明心比別人快速的原因

回頂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