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斷我見時,意識首先要給足意根所有的証據和數據,然後意識少於思惟,少於功用,配合意根的心理活動需要,放手讓意根自己思量和考量,讓祂自己印証一些事實。如果意根覺得事實還不充分,証據還不足,數據還不夠,那麽意識再思惟觀行,再收集數據交給意根,意根再深深的思量和考量,這樣意識在旁邊不斷的補充一些數據資料,意根就能不斷的加工,不斷的完善思惟,最後得出一個紥紥實實的、証據確鑿的結論出來,就証果了。如果需要處理的事情比較多,意識必須出定了別六塵,那麽意根也可以暗暗的用功,行住坐臥不離參究,乃至於晚上有夢無夢時都可以用功。意根實在感覺事情重大時,可以決定廢寢忘食,不眠不食,因爲意根要精進了,這些飲食活動影響意根的專心思慮,祂會分神於日常瑣碎,就會決定減少五隂其他活動,以保証自己不分神。睡覺時沒有意識的從旁佐助,意根就沒有充分的數據和材料,無法下手參究,於是意根就決定不睡覺,不讓意識滅去。
在一切法的參究上,一開始是意根配合意識的思惟分析,配合意識搜集各種數據和資料;等到意識把資料搜集的比較充分,足夠意根利用的時候,意識就要配合意根的深思熟慮,配合意根的加工和整合工作,配合意根的審察過濾工作,讓意根多費心思,意識少活躍,參究工作就能很快完成。
要想讓意識少於活躍的思惟,意根多思量,就要修定,在定中才能保証意根的專心參究,雖然祂不能完全定於一處,能定於極少數法上就可以了,除了需要專心參究的法義,其他的只是稍稍了別一下就可以,不影響自己參究。那麽觀行就是要在定中,意識不能情思意解,多動用意根的思量性,充分有效的發揮意根的思量,親自証得五蘊無我,這就是觀行和參禪的奥秘。
所以意根不証法,不可能明心証悟,同樣也不可能斷我見。在定中參禪觀行,動用意識思惟要少,動用意根的思量性要多,這是參禪觀行的奥秘。
沒有意識的配合和協助,意根也能參究和思量法義,只是需要的時間要長一些,說不定是什麽時候了,但是前提是意識要把思惟的内容和數據交給意根,意根有所遵循的思量,才能思量明白,才能証得。比如晚上思考一個問題,沒有解決就睡著了。睡了一夜覺以後,第二天眼睛剛剛睜開,靈感就現前,突然明白了沒有解決的這個問題。說明這一夜,意根都在工作著思量著。晚上睡前留了個疑問給意根,早上一醒來就得到答案了,有不少人有此類似的經驗。
再比如有時候思惟過的問題,當時可能沒得到答案,於是就去忙其他的事情,表面上好像把這件事忘了,意識不再考慮了,然後指不定在什麽時候,腦子裡突然有了答案,這是意根一直在背後默默的思量,最後思量出了結果。修行就是要多用意根,意根的修行才是真修行,才能証得一切法,獲得一切智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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