定可分很多種層次,粗淺的定是欲界定,心稍微平和一些,清靜一些,襍念少一些,色身輕靈一些,在這個定裡仍然有六識能了別六塵,有六識對六塵的感知和思惟,也有身口意行爲,那就能待人接物。欲界的未到地定中,心能專一思惟,能作到無襍念,心更清靜,色身更輕靈,也有六識對六塵的感知和思惟,也有身口意行爲,那就能待人接物。在色界初禪定中,心念更加清靜專一,六識中沒有了鼻識和舌識,剩下的眼耳身意四個識仍然能了別四塵,仍然有對四塵的感知和思想。處在這幾種定中,都可以待人接物,煩惱輕微,思惟敏捷。二禪以上的定,就不能待人接物,因爲五識沒有了,身體不能動,不能了別色聲香味觸,不能有身行和口行。
修行當中有禪定現前時,心的功能得到開發和擴展,色隂的阻礙就變小了,原來閉著眼睛,眼前是黑暗的,現在閉著眼睛也能看見眼前的光明。實際上眼睛不管閉與不閉、睡與不睡,如來藏都要通過眼根傳導色塵,只是在於識心的分別能力如何,是否被色隂所遮障。睡著時仍然有外色塵不斷傳導到勝義根中,譬如早晨有時候我們是被強烈陽光刺激醒過來的,這是因爲先有勝義根裡的色塵和法塵,後出生了眼識和意識,於是就醒過來了。打坐有定時,眼前並不黑暗,而是有一定的光明,至於是什麽樣的光明,亮到什麽程度,就在於禪定的深淺程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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