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三)原文:又諸緣起。差別說四。一者刹那。二者連縛。三者分位。四者遠續。雲何刹那。謂刹那頃。由貪行殺。具十二支。癡謂無明。思即是行。於諸境事。了別名識。識俱三蘊。總稱名色。住名色根。說爲六處。六處對餘。和合有觸。領觸名受。貪即是愛。與此相應諸纏名取。所起身語二業名有。如是諸法起即名生。熟變名老。滅壞名死。複有說者。刹那連縛。如品類足。俱遍有爲十二支位。所有五蘊。皆分位攝。即此懸遠。相續無始。說名遠續。
釋:所有緣起法根據其差別說有四種:一者是刹那,二者是連縛,三者是分位,四者是遠續。什麽是刹那?刹那就是在以刹那的時間裡由於其貪心而行殺業,此業行具足十二有支。癡是無明,思是行,對於六塵境界上的了別叫作識,識伴隨有三種蘊受想行,總稱爲名色。識所住之處爲有色根,色識和合有六處,六處對六塵和合有觸,領納觸名爲受,受時生貪名爲愛,與貪愛相應的煩惱纏縛叫作取,取後所生起的身和語兩種業行叫作有,像這樣一切法就生起來了叫作生,所生的法成熟變異,叫作老,滅壞叫作死。又有一種說法,刹那和連縛如品類足論中所說都遍於有爲的十二支位中,所有的五蘊都是分位所攝,從遙遠的無始劫以前一直相續到現在,叫作遠續。
原文:世尊於此意說者何。頌曰。傳許約位說。從勝立支名。論曰。傳許世尊唯約分位。說諸緣起有十二支。若支支中皆具五蘊。何緣但立無明等名。以諸位中。無明等勝故。就勝立無明等名。謂若位中。無明最勝。此位五蘊。總名無明。乃至位中。老死最勝。此位五蘊。總名老死。故體雖總。名別無失。
釋:世尊對於這種觀點是如何看待的?有頌說,相傳是允許根據位次不同而作分類說,從勝義究竟義上建立十二支分的名字。據論說,相傳世尊是只允許根據分位來說諸緣起有十二支。如果每一支中都具有五蘊,是什麽緣故只立無明等十二個名字?這是因爲在所有位次中無明最勝,根據最勝立的無明等等十二個名字。如果在各位中無明最勝,在此位中的五蘊都叫作無明,乃至於在後位中老死最勝,在老死位的五蘊就總稱爲老死。所以說十二支體雖然是總說,名字有差別是沒有過失的。
原文:何緣經說。此十二支與品類足。所說有異。如彼論說。雲何爲緣起。謂一切有爲。乃至廣說。素怛纜言。因別意趣。阿毗達磨依法相說。如是宣說。分位刹那遠續連縛。唯有情數。情非情等是謂差別。契經何故。唯說有情。頌曰。於前後中際。爲遣他愚惑。論曰。爲三際中。遣他愚惑。三際差別。唯在有情。
釋:是什麽緣故經中說,此十二支與品類足論中所說的有差異?如品類足論中所說,什麽是緣起?緣起就是一切有爲法,乃至廣泛而說經中所言。阿毗達摩依據法的相貌,而說一切法出生的因有差別,其法的意趣就不同。像這樣宣說緣起法的分位、刹那、遠續和連縛,只有有情衆生才有這些差別。有情與非有情稱爲差別相,契經裡爲什麽只說有情,不說無情?有頌說:在前後際和中際,爲了遣除他人的愚癡迷惑顛倒,所以只說有情,無情是物無顛倒心,所以不說。論中說,在前後中三際中才能遣除他人的愚癡迷惑,這三際差別在有情衆生身上才有,無情上沒有差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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