問:未証得初果的人能爲別人介紹和講解佛法嗎?
答:只要自己了解了一些佛法,都可以如實的爲人介紹和講解,但是應該是知道多少講多少,不能太過格,沒有把握的事就不要說,本著知之爲知之,不知爲不知的原則。同時不要有意無意的讓人誤會自己有實証,沒有証果就不要教導人家如何証果如何明心,更不要逞能強行給人印証,誤人子弟。修到哪裡就說哪裡的話,不越界不過格,誠實的告訴他人自己的實際修行水準,超過的只作爲參考,不作爲指導,這樣就沒有過失了。
沒有修行卻逞能的人不在少數,這樣的人喜歡自我炫耀,喜歡張揚,所以就常常說一些過格的話,都是因爲嚴重的我執,心中的那個我簡直能把自己撐爆了,我相衆生相都很牢固難破,結果就造下了妄語等等惡業。實際上也並沒有得到什麽益處,有也不見得得到了別人的羨慕和尊敬,只不過是自我感覺良好而已。衆生的煩惱結使就是這樣牢牢的係縛著自心,不知解脫滋味,可憐又可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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