真正的証得一切法,都是六七識同時証得,同時認可的,如果只有意識心認爲如何又如何,意根不認可,不知道也不明白六識所認可之理,那麽意根就沒有受熏成功,祂就沒有証得佛法,身心世界不可能發生轉變。因爲意識浮在表面,思惟比較淺,又不能自主,完全依賴於深層次的意根的主導,意根沒有被熏染成功,祂還要以原來故有的認知主導的意識的一切行爲造作,意識自己單獨的見解就不能起到應有的作用。
意根是做主識,也就是通常所說的内心深處的潛意識,如果是意根内心深處所認可的事和理,就會促使身口意行按照所認可之理去行事,雖然意根在斷我執之前,還有執著和煩惱,不能完全都按照証得的理去作抉擇,但是畢竟祂在觀念上已經轉變了,當意根斷除煩惱和我執時,内心不再有我,熏習就徹底成功。
意識思惟的過程,就是讓意根明理的過程,這是必須要經歷的一個過程,意識必須要思惟,而且要深思,如果不思惟,意根就不能明理。意識心明白的道理,意根還不明白,身口意行就不會發生變化。意根必須依賴意識所思惟的内容信息,才能知道意識明了的這些道理,意識心不思惟,就沒有信息傳遞給意根,意根就了別不到,祂就不能明理,不能促使觀念發生變化,身口意行也不能改變。所以我們修學佛法,就要善於思惟,好好利用意識心,如理如法地思惟觀行,修行佛法不能讓意識總是處於無念想、無覺知的狀態,不能讓意識閑著無用,那樣我們就不能深明道理,智慧也不得增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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