打官司無理爭奪田地,結果勝訴了,法官和律師是否有罪有因果?當然是有罪,要背負因果的。不該得的田地從別人那裡爭奪過來,屬於強搶偷盜,法官和律師就相當於幫兇一樣,這個因果是相當大的。
法官判案即使在世俗界裡看來是公平合理的,可是對於打官司雙方來說卻不一定是公平合理的。世俗界不合理的事,或有合理的一面,世俗界合理的事情,或有不合理的一面。因為涉及到前世的糾紛,涉及到因果酬報的關係。比如說現在看到甲打了乙一巴掌,可是卻沒看到之前乙打了甲一巴掌,於是就認為甲打乙是不合理的,就去批評甲。只有前後連接起來看整件事情,才能知道是否合理,只看到事情不完整的一面,判斷就失誤。
而戒律是根據現世目前的現象來判定,不考慮前世遺留下來的因果關係,要求佛弟子不管在甚麼情況下,都要做到心清淨,守戒行。偷稅漏稅本來是世俗法上的事情,稅法是世俗法律,可是佛戒也涉及到了,要求學佛人甚至出家人都要遵守世俗裡的法律法規,不能違犯國家及各地區的的規章制度。所以學佛人違犯某些法律,也會同時犯佛戒。而霸王條約屬於偷盜行為,條約按照因果來說是不算數的,違背了既不犯法,也不犯戒。如今世間到處是霸王條約,甚麼時代都有弱肉強食的現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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