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以佛法就如過河用的船筏,到岸就棄,用過就拋掉。這就說明法是依據因緣而有的,就是虛妄的空的,修到一定時候是不可以執著的。因爲衆生無明不同,佛講的法也就不同,那就沒有一個定法來讓如來宣說。所以如來所宣說的法是不可以執取的,因爲也是空的,因緣形成的,只是用一段時間修行,用完就棄,不可總執取,還有無明存在的時候就得抓著它,把它當作工具來用它。
比如四聖諦法,証了果得解脫以後,這個法對阿羅漢就沒有用了,再修緣覺是十二因緣法,証得了辟支佛果以後,因緣法也沒有用了,需要再修菩薩六度,明心見性以後,外門的六度法就沒有用了,再修内門的六度,入初地。入地以後,内門的六度沒有用了,再修十度波羅蜜,成爲十地菩薩後,十度波羅蜜捨棄。修等覺妙覺的法,圓滿佛道以後,一切法都用不著了,全部捨棄,心中空空無法。
因爲所有的法都圓滿修持過,成佛後才能爲衆生宣說。所以如來所說的一切法都不是本來而有的固定不變的法,都是空的,不是真實的法。但是也並非不是真實的法,因爲衆生依據這些法能夠証得真實法無爲法,而且佛在宣說這些法時也沒有離開過真實的真如法,正是真如法在這裡起了作用,佛才能宣說。這些法都來自佛的自心真如,從真如當中流露出來的,是真如的一部分,與真如是不一不異的關係。
0 +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