众生无边誓愿度
烦恼无尽誓愿断
法门无量誓愿学
佛道无上誓愿成

生如法师网站LOGO

观行五蕴断我见(第二部)

作者: 释生如 分类: 二乘解脱 更新时间: 2024-10-04 19:13:51 阅读: 517

第九章  瑜伽师地论第二十九卷(四正勤) 

原文:如是于四念住。串习行故。已能除遣。粗粗颠倒。已能了达。善不善法。从此无间。于诸未生。恶不善法。为不生故。于诸已生。恶不善法。为令断故。于其未生。一切善法。为令生故。于其已生。一切善法。为欲令住。令不忘失。广说如前。乃至摄心持心。

释:由于熏习观行了四念住的缘故,就消除了心中最粗浅的颠倒。从前以身为我计净贪着,现在知身不净无我;从前以苦为乐,贪享觉受,现在知受皆苦;从前认为心是相续是常,现在知心无常;从前计五蕴世间法为我,现在知无我。把颠倒知见搬正回来,心不再颠倒。

修习四念住之后,就能了达什么是善法,什么是不善法,从此无间断地进入四正勤的修习中。能令那些还没有生起的恶的不善法不再生起;能令那些已经生起的恶的不善法断除掉;对于还没有生起的善法能令其出生;对于那些已经生起的善法保持下去,令其永远不忘失掉。展开来说就像前边所说的那样。在四正勤的修习过程中,能够摄持住心、保持住心。

原文:云何名为。恶不善法。谓欲缠染污。身语意业。是身语意。恶行所摄。及能起彼。所有烦恼。若未和合。未现在前。说名未生。若已和合。已现在前。说名已生。

释:什么叫作恶的不善法?恶不善法是由贪欲所缠缚的身业、口业和意业,摄属于身恶行、语恶行和意恶行,以及能生起五阴七识所有的烦恼。如果身口意恶不善业还没有造作出来,恶不善行还没有出现,就是还未生起的恶不善行;如果身口意恶不善业已经和合生起了,恶不善行已经出现了,就叫作恶不善行已生。

和合是指烦恼与缘合,烦恼遇缘恶不善业行出现,烦恼不遇缘,烦恼只是眠藏着,恶不善业行不出现。恶业和不善业二者稍微有区别,在烦恼轻重程度上有差别,恶行显示烦恼比较重比较粗,不善行显示烦恼轻一些,介于恶和善之间。不善行包含的范围广,恶行是不容易让人忍受的行为。恶这种烦恼比较粗重,表现的比较明显,是不应该出现的,所以才是让人让己不好容忍。不善的烦恼稍微轻一些,每个人经常出现,人们对此有一定的容忍度。

众生恶不善法多善法少,所以都觉得不善属于正常现象。而众生却不知,大家都认为的一切正常现象,都是不正常的,都不应该出现。人们拿不善当作正常现象,说明众生都有不善法,心地都不清净。越能容忍恶不善法,人心的善法越少。众生的容忍与诸佛菩萨的容忍截然不同,诸佛菩萨的容忍是智慧和慈悲的体现,众生的容忍很多时候是烦恼的体现。很多人身口意行不善的时候,你给指出来,都会不高兴,心无惭愧,说明他对自己的恶不善行为很能容忍,这就离修行还有一段距离。

原文:云何名为一切善法。谓若彼对治。若盖对治。若结对治。未生已生。应知如前。恶不善法。若时未生。恶不善法。先未和合。为令不生。发起希愿。我当令彼。一切一切。皆不复生。是名于诸未生恶不善法。为不生故生欲。

释:什么叫作一切善法?善法是对恶法的对治,与恶法相反,是降伏恶法的法,名为善法。比如对于烦恼盖障的对治,对于烦恼结缚的对治,对治之后生起了善法,恶法就灭,就像太阳生起驱逐了黑暗,黑暗就消失一样。如果恶法消失,就不再用善法对治了,心清净以后,就是不善不恶的,作善也是有为法,也是生死业,心清净就无业,得大寂静,得大涅槃。

用善法对治恶法,就是四正勤的修习,未生恶使其不生,已生恶使其断灭。当恶不善法生起的因缘条件还没有具足时,为了使恶不善法不生,心中就会发起希求和愿望,希望恶不善法不要再生起来。比如发愿以后再也不要嫉妒了,再也不要偷盗了,再也不要妄语了,再也不杀生了,再也不陷害人了等等。这就叫作对于还没有出生的恶不善法,为了使其不生,而发起了希冀和欲望。

原文:若时已生。恶不善法。先已和合。为令断故。发起希愿。我当于彼。一切一切。皆不忍受。断灭除遣。是名于诸已生。恶不善法。为令断故生欲。

释:如果这时候生起恶不善法的因缘和合起来了,已经生起了恶不善法,为了使恶不善法断灭而发起了希求和愿望,希望自己再也不要容忍一切恶不善法了,下决心要断灭和遣除一切恶不善法,使心变善。这就叫作对于已生的恶不善法,为了使其断灭而生起了希冀和欲望。

以上所发的愿都是善愿,只有觉悟的人才能如此发愿,觉悟自心有恶和烦恼,知恶不善法的恶果恶报,对于解脱有障碍,并且也分得清楚什么是善,什么是恶和不善,如果分不清楚,就不能觉悟自心,即使有愿,也不能如愿和满愿。这些愿,是在修行过程中自动自觉发起来的,是修行如法有成效的体现,是精进的结果。精进是心精进,不是只在身口等表面做文章,身口如车,心如驾车人,如果想要车走得快和稳,方向正确,当然是要督促和鞭策驾车人了。初学佛的人大多在身口上精进用功,如拜佛念佛,还不会在心上用功,老修行人就知道观察自心,监管自心,对治自心,使心断恶增善。

原文:又彼一切。恶不善法。或缘过去事生。或缘未来事生。或缘现在事生。如是彼法。或缘不现见境。或缘现见境。若缘过去未来事境。是名缘不现见境。若缘现在事境。是名缘现见境。

释:所有一切恶不善法,或者是缘于过去的事情出生,或者是缘于未来的事情出生,或者是缘于现在的事情出生。所以恶不善法或者是缘非现前所见的境界,或者是缘现前所见的境界。如果是缘过去和未来的境界,叫作缘非现前所见的境界,如果是缘当前出现的境界,叫作缘现前所见的境界。

原文:当知此中。于缘不现见境。恶不善法。其未生者。欲令不生。其已生者。欲令永断。自策自励。是名策励。于缘现见境。恶不善法。其未生者。欲令不生。其已生者。欲令永断。勇猛正勤。是名发勤精进。所以者何。要当坚固。自策自励。勇猛正勤。方能令彼。或不复生。或永断灭。

释:而对于缘非现前所见境界,如果恶不善法还没有生起来的时候,就一定要让恶不善法不出生,如果恶不善法已经出生的时候,就一定要使得恶不善法永远断灭,以此自己鞭策自己,自己鼓励自己,这就叫作策励。对于缘现前所见的境界,如果恶不善法还没有出生的时候,一定要令其不生,如果恶不善法已经出生的时候,就一定要令其永远断灭,这样勇猛精进地修行,就叫作奋发、勤奋精进。为什么要这样精进呢?这是因为,只有心坚固地自策自励,勇猛精进,才能使得恶不善法或者不再出生,或者永远断灭不现。

原文:又于下品中品诸缠。其未生者。欲令不生。其已生者。欲令永断。故自策励。于上品缠。其未生者。欲令不生。其已生者。欲令永断。发勤精进。又若行于过去境界。如是行时。不令烦恼缘彼生起。设复失念。暂时生起。而不忍受。速能断灭。除遣变吐。如缘过去。若行未来。当知亦尔。如是未生恶不善法。能令不生。生已能断。是名策励。

释:对于下品和中品所有烦恼缠缚,如果还没有出生的,一定要令其不生,对于已经生出来的,一定要令其永远断灭,所以自己策励自己。对于上品烦恼缠缚,如果还没有出生的,就一定要令其不生,已经出生的,就一定要永远灭除,因而勤奋精进。

如果心缘过去境界,当正缘想过去境界时,不要让烦恼因为过去的境界而生起,假使心中失去了正念,没有觉察到烦恼出现了,一旦发现了烦恼生起,也不再容忍烦恼继续,能快速地灭除掉,除遣和剔除烦恼。如果心缘未来境界,也要像缘过去境界一样对待。像这样还没有生起的恶不善法,能令其不生,已经生起的能令速断,就叫作策励。

原文:若行现在所缘境界。如是行时。不令烦恼缘彼生起。设复失念。暂时生起。而不忍受。速能断灭。除遣变吐。如是未生。恶不善法。令其不生。已经生起,生已能断。是名发勤精进。

释:如果心缘现在现前所见的境界,在现前境界中运行时,不让烦恼缘于现在境界而生起。假如一不小心,丢失了正念,烦恼暂时生起,一旦发现,就不容忍其继续,迅速地断灭,除遣剔除其烦恼。像这样还没有生起的恶不善法,能令其不生,已经生起的恶不善法,生起之后即令其烦恼断灭,就叫作勤奋精进。

能如以上勇猛精进地修行四正勤,自策自励,烦恼不久就会除遣,烦恼除遣之后心清净才能见道,获得智慧解脱。如果对于烦恼缠缚还不能觉悟其害,任由烦恼泛滥,轮回苦恼之灾就不除,无由见道证圣。由此可知,不断烦恼证菩提,无有其事。

原文:又或有恶不善法。唯由分别力生。非境界力。或有恶不善法。由分别力生。亦境界力。唯由分别力生。非境界力者。谓于住时。思惟过去未来境界。而生于彼。由思惟力生。亦境界力者。谓于行时。缘现在境界。而生于彼。当于尔时。决定亦有。非理分别。当知此中。恶不善法。唯由分别力生。非境界力者。彼若未生。能令不生。生已能断。是名策励。若由分别力生。亦境界力者。彼若未生。能令不生。生已能断。是名发勤精进。

释:有的恶不善法,只由分别力出生,不由境界力出生。分别力就是意识的分别性,也是随顺意根习气的结果,不受现前六尘境界的熏染,境界无力推动恶不善法已经出生,因为意根固有的习气力量大。有的恶不善法不仅是由意识的分别力产生出来的,也是由六尘境界熏染的力量产生出来的。

只由分别力产生,不由境界熏染产生的恶不善法,是指住于现前法中,而思惟过去和未来境界,于是恶不善法就出生了。这样的恶不善法,主要是意根的烦恼习气产生出来的。不仅是由分别力产生,也由境界熏染产生的恶不善法,是指在身口意运行时,缘现在境界而产生了恶不善法。身口意运行时不仅有六识的分别力,也受现前境界熏染。因为这时候,不仅境界起推动作用,决定也有非如理分别。这是意根烦恼习气,和现前境界熏染共同产生的恶不善法。

由此可知,恶不善法只由分别力产生,不受境界力熏染的,如果还没有出生,能令其不生,出生以后能令其断灭。这叫作策励。如果是由分别力出生,同时也由境界熏染力产生出来的恶不善法,这些法如果还没有出生时,能令其不生,即使出生以后,也能断除,这叫作发勤精进。

原文:于其未生。一切善法。为令生故生欲者。谓于未得。未现在前。所有善法。为欲令得。令现在前。发心希愿。发起猛利。求获得欲。求现前欲。而现在前。是名于其未生一切善法。为令生故生欲。

释:对于还没有出生的一切善法,为了令其出生的缘故而生起希冀和愿望,意思是说对于还没有得到、还没有出现的所有善法,为了能够得到,令其现在面前,发心希望得到,并且发起猛力的愿望,期求获得善法的欲望,期求善法现在前的欲望,最终令善法出现在面前,这叫作于未出生的一切善法,为了令其出生的缘故而生起了欲望。

原文:于其已生。一切善法。为欲令住。令不忘失。令修圆满生欲者。谓已获得。已现在前。所有善法。是名已生善法。于此善法。已得不失。已得不退。依是说言。为欲令住。于此善法。明了现前。无闇钝性。依是说言。令不忘失。于此善法。已得现前。数数修习。成满究竟。依是说言。令修圆满。于此善法。发心希愿。发起猛利求。坚住欲求。不忘欲求。修满欲而现在前。是名于其已生一切善法。为欲令住。令不忘失。令修圆满生欲。

释:对于已经出生的善法,为了令善法坚住,为了不忘失善法,为了令其善法得到圆满,而生起希冀和愿望。已经获得的所有善法,已经在现前出现的所有善法,叫作已生善法。对于已经得到的善法不再失去,也不再退去,这叫作希冀善法常住。对于已有善法心中明了自持,清清楚楚,没有暗钝性,这叫作令其善法不忘失。对于已经获得的善法,不断地修习,令善法圆满究竟无间,这叫作令修圆满。

对于善法发起希冀心,发起猛力的求取心,发愿获得和持有,并且想要坚固地住在善法中而不退失不忘却,希望把善法修习圆满,这些欲望和心愿,就叫作于其已生一切善法生起欲望,为了想要令其住着永存,为了不忘失善法,为了把善法修习圆满,而生起的欲望。

原文:策励者。为于已得。令现前故。发勤精进者。为于未得。令其得故。又策励者。于已生善。为欲令住。令不忘故。发勤精进者。令修满故。又于下品中品善法。未生令生。生已令住。令不忘失。是名策励。于上品善法。未生令生。生已乃至。令修圆满。是名发勤精进。

释:所谓的策励,是为了对于已经获得的善法,令其现前,在身口意行中显现出来,所以才要勇猛地鞭策激励自己。所谓的发勤精进,是为了对还没有获得的善法,令其尽快得到,所以才勤勉精进。策励也指对于已经生起的善法,为了令其坚住持久,令其不被忘却。发勤精进又指对于已经生起的善法,令其尽快修习圆满,所以才生发出勤奋精进心。

另外,对于下品和中品善法,还没有出生的,要令其出生,已经出生的,要令其坚住,不再忘却,这叫作策励。对于上品善法,还没有出生的,要令其出生,已经出生的,令其坚住,并且令其修习圆满,这叫作发勤精进。

原文:言策心者。谓若心于修奢摩他一境性中。正勤方便。于诸未生。恶不善法。为令不生。广说乃至。于其已生。一切善法。为欲令住。令不忘失。令修圆满。由是因缘。其心于内。极略下劣。或恐下劣。观见是已。尔时随取一种。净妙举相。殷勤策励。庆悦其心。是名策心。云何持心。谓修举时。其心掉动。或恐掉动。观见是已。尔时还复于内。略摄其心。修奢摩他。是名持心。

释:所说的策心,是说如果心在修习止的时候,在专住于一个境界的奢靡他中,正当精勤地以方便力,对于还没有出生的恶不善法,为了令其不出生,对于已经出生的恶不善法,令其灭除,广泛地说,乃至于对于已经出生的一切善法,为了令其坚住,不令忘失,令其修习圆满。由于这个修止的因缘,当发现自己内心极其昏昧,或者害怕昏昧,这时候就要随机选择一种清净胜妙的殊胜之相,来激发鼓励自己,让心欢喜心向往之,这叫作策励其心。什么叫作持心?在修习举相时,当发现自心掉动不停,或者害怕掉动时,在心里悄悄地收摄自心,让心止下来,这叫作持心。

这里说的策心,是指在修定的时候,发现心里昏沉不清明,就要修观以对治,让心提起,集中在所观之法上,这样心就不昏沉掉举了。所观之法有很多,可选一种与自己目前所修习的法相同或者相似的内容,把注意力集中在此法上,所观之法越清晰明确,越胜妙越殊胜,就越能感兴趣,吸引自己的注意力,精力就会旺盛,驱走昏沉暗钝。在修观的时候,如果发现自己的心注意力不够集中,心散乱了,就要停止修观,让心止于一境中不动,等心静下来以后,再继续修观。

在修习定慧止观的时候,不是一味地修定和止,也不是一味地修慧和观,要根据自心的情况来抉择。修行要定慧等持,止观双运,如果发现定多心沉没就要提起正念,多修观,如果发现自心不能专一深入,就要多修止,要保证止中有观,观在定中,二者缺一,不得善果。

原文:如是四种。亦名正胜。谓于黑品诸法。其未生者。为令不生。其已生者。为令断灭。生欲策励。发勤精进。策心持心。是二正胜。于白品诸法。其未生者。为欲令生。如前黑品广说。应知是二正胜。

释:以上四种修习方法,也叫作四正胜。对于黑品烦恼之法,如果还没有出生的,为了令其不生,对于已经出生的,为了令其断灭,而生起欲望和策励,发起勤勉精进心,策励其心、加持其心,这是二种正胜。对于白品诸善法,还没有出生的,为了令其出生故,其已经出生的,为了令其坚住圆满故,生起愿望和策励,发心精进修行,策励其心、坚持其心,这也是二种正胜。

勤是勤勉精进的意思,胜是心胜,也是精进的意思,正是指方向和方法正确无误,在正确的方向上努力精进,是正精进,是不断地趣向目标;反之,在不正确的方向上努力精进,就是邪精进,越精进离目标越远。不少人学佛修行就是邪精进,不明修行目标,也不明修行原理,只一味地用功,勇猛是勇猛,智慧太欠缺了。

原文:如是四种。亦名正断。一名律仪断。谓于已生。恶不善法。为令断故。生欲策励。乃至广说。二名断断。谓于未生。恶不善法。为不生故。生欲策励。乃至广说。由于已生。恶不善事。应修律仪。令其断灭。不应忍受。由是因缘。名律仪断。于其未生。恶不善事。为欲令彼。不现行断。为欲令彼。不现前断。为断故断。故名断断。

释:如是四种正胜,也叫作四正断。其一是身口意造作的律仪断,是对于已经生起的恶不善法,为了令其断故,生起欲望和策励。其二是断断,是对于还没有生起的恶不善法,为了令其不生故,而生起欲望和策励。由于已经生起的恶不善法,应该修习身口意律仪,令其恶不善法断除,不应该忍受这些恶不善法,任其出生和增长,这叫作律仪断。对于还没有生起的恶不善法,为了令其不再现行出来而断,为了令其不再现前而断,为了断除恶不善法而断,叫作断断。

原文:三名修断。谓于未生一切善法。为令生故。广说乃至。策心持心。由于善法。数修数习。先所未得。能令现前。能有所断。故名修断。四名防护断。谓于已生。一切善法。为欲令住。广说乃至。策心持心。由于已得。已现在前。诸善法中。远离放逸。修不放逸。能令善法。住不忘失。修习圆满。防护已生。所有善法。能有所断故。名防护断。

释:其三是修断,是对于还没有出生的善法,为了令其出生故,而策励其心,加持其心。由于善法多次反复地修习,先前所没有获得的善法,现在能令其现前出现,能让恶不善法有所断除,叫作修断。其四是防护断,是对于已经出生的一切善法,为了令其坚住,而不断地策励其心,加持其心。由于在已经获得、已经现前出现的所有善法中,其心能够远离放逸,修习不放逸行,能令善法坚住而不忘失,善法修习圆满了,防护就生起来了。所有的善法,对于恶不善法能有所断除的缘故,名为防护断(恶不善法)。

防护是防护恶不善法的出现,心中有善法,恶不善法才能断除不出现,由于善恶不能同时出现,所以善法起着防护的作用。善法坚固以后,就不会造作恶不善业了,这是长时间修习善法的结果。四正勤是属于最初修习的助道之法,是见道的必要条件,所以见道的人是要断除相应的粗重的烦恼的,心中善法应该是坚固的,恶不善法是不会轻易现前的。

如果修完四正勤,在命终之前还没有见道,因为心改变的缘故,后世所受的恶报也会很轻微,但不保证善法不会退去,恶不善法不会重新出现。因为业缘的缘故,难免会被恶的环境熏染,又因为有善法的基础,再遇善缘,善法还是会容易生起,修习善法是很快的。见道以后,善法才能保持住,并且会不断地坚固和增长,不断地圆满。

原文:如是广辨。四正断已。复云何知。此中略义。谓为显示。于黑白品。舍取事中。增上意乐圆满。及加行圆满。是故宣说。四种正断。当知此中。由生欲故。增上意乐圆满。由自策励。发勤精进。策心持心故。加行圆满。

释:如是广泛地论辩四正断以后,如何才能知道四正断的大略要义?四正断的大略要义,是显示在黑白善恶诸品的取舍过程中,其增上意乐圆满了,去恶增善的加行也圆满了,因此就应该说四正断。你们应当知道,在四正断的修习过程中,由于心里已经生起了想要断恶增善的欲望的缘故,增上意乐就圆满了,由于自心能够策励自己,进而生发勤勉精进心,不断地策励其心,加持自心,因此加行就圆满了。

在达到四正断之前,对四正勤的修习,还没有生起很强的欲望,所以增上意乐还不圆满,四种正断就不出现,对自身的策励激励还不够强,鞭策和驱策其心的力度还不够大,所以四种正断就不会出现。直到意乐和策励都圆满具足了,四正断才出现,这时候四正勤就修完了。

原文:修瑜伽师。唯有尔所。正应作事。谓为断灭。所应断事。及为获得。所应得事。先当生起。希愿乐欲。为断诸缠。复应时时。正勤修习。止举舍相。为断诸缠。及随眠故。更应修集。对治善法。为现如是。一切所作。说四正胜。及四正断。是名略义。

释:修行瑜伽的行者,只有这些法才是他所应该修的,为了断灭那些所应该断除的事,以及要获得所应该获得的事,首先应当生起希冀、意愿和乐欲。为了断除诸烦恼缠缚,还应该时时正精勤地修习止相(禅定)、举相(激励自心)和舍相(舍弃恶不善法)。为了断除诸烦恼缠缚以及随眠的缘故,更应该修集用来对治恶的善法。为了显现出这些所有所应该作的事,才宣说四正胜以及四正断,这些内容就叫作四正断的大略之义。

以上四正勤这些法,有一些人不愿意修习,轻贱这些法,认为这些法很基础,是小乘法,没有必要花时间去修,所有精力都用来熏习大乘法就好了。但是四正勤不修,心不转善,德不具足,德不相配,就证不得大乘法,所有的熏习最终也只是理论而已,理论在一定的因缘条件下是可以忘却丢失的,即使不忘却,理论终究是一个理论,没有多少实用价值,命终却因恶不善法而堕落,徒有理论不能救命。

回顶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