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切法生滅虛妄
原文:大王。無有少法。從於此世。得至他世。所以者何。性生滅故。大王。身識生時。無所從來。滅無所去。彼業生時。無所從來。滅無所去。初識生時。無所從來。滅無所去。何以故。自性離故。
如是了知。身識身識空。自業自業空。初識初識空。若滅滅空。若生生空。了知業轉。無有作者。亦無受者。但唯名相。分別顯示。
釋:大王,根本沒有一樣東西,能從此世帶到另一世。爲什麽是這樣?因爲一切法都是生滅的。大王,身識出生時,沒有來處,滅時,沒有去處。識心造作的業行,生也沒有來處,去也沒有去處。色身上最初的識心生起時,也是沒有來處,滅時也沒有去處。爲什麽這些法都是沒有來處和去處?因爲這些法的自性是離一切法的,沒有真實的一切法。
像這樣就能了知了身識,了知了身識的空;了知自身所造的業行以及業行的空;了知初識和初識的空。如果這些法滅了,其滅也是空;如果這些法生,其生也是空。了知業力的流轉,沒有造作者,也沒有受報者,都只是各種名相的分別顯示罷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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