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毗達摩俱捨論第二十三卷原文:應知此中下下品道勢力。能斷上上品障。如是乃至上上品道勢力。能斷下下品障。上上品等諸能治德。初未有故。此德有時。上上品等失已無故。如浣衣位粗垢先除。於後後時漸除細垢。又如粗闇。小明能滅。要以大明方滅細闇。
釋:修道人應該了解,下下品道的勢力,能斷除上上品的煩惱障,上上品道的勢力也能斷除下下品煩惱障。上上品能對治的德,剛開始修道的時候,還沒有出現,一旦出現了,上上品的過失就沒有了,上上品的思惑已經斷了。比如說洗滌衣物的時候,應該是比較粗的污垢先除去,之後才能漸漸除去細膩的污垢。又比如說,粗重的黑暗,小小的光明就能滅除,深細的黑暗必須要用大的光明才能滅除,細暗滅除,才是通亮沒有黑暗的。
原文:失德相對理亦應然。白法力強黑法力劣故。刹那頃劣道現行。無始時來展轉增益上品諸惑。能令頓斷。如經久時所集衆病。服少良葯能令頓愈。又如長時所集大闇。一刹那頃小燈能滅。
釋:過失和功德相對應的理也是這樣,由於善法力強惡法力劣的緣故,在一刹那的時間裡,最低淺的道就現前了,衆生無始劫以來所不斷增益的上品貪嗔癡煩惱惑,頓時就能斷除掉。就像歷經很久所集起的疾病,服用少量的葯就能令病頓時痊愈。又像長時間所集聚起的大闇,一刹那的時間用小燈就能滅除了。
能對治煩惱過失的道,就是德,也就是修道所發起的功德。修道的功德包括戒定慧,三者缺一不可。戒也可以與定一樣分爲下中上品,乃至於慧也可以分爲下中上品。因爲心持戒,得到有效果的約束,心就不散亂,這樣配合修定的功夫,禪定就會出現,由於有禪定,所接觸的四聖諦理以及大乘之理,就會入心並且融通,智慧就出現了。戒律越嚴守持得越好,禪定就越深,禪定越深,法義就越入心,義理就越融通,煩惱就越輕,德就越大。所以說持戒是德,禪定是德,智慧是德,德不僅是功德的德,也是福德的德,以此德後世得以托生善道。德也是根器,是載道之根本器具,有德就有道,有道就解脫。
道和德合一起,就是道德,德高望重,道德高尚之人,其名望自然重,不用特意宣傳,其德自然感召,譬如花香,自然引蝶。有道和德之人,下品之人所不能動,動之即受損,因果不許,德也不許,大動大損,小動小損,現世花報,後世果報,避之不得,道德巍巍故。譬如國王位尊權重,辱之或入牢或斬首,甚至株連九族,勢力盛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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