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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常開示

2018年03月04日    星期日     第6示 總第145示

識心觸和受的原理

說起根塵識三法,當然就要涉及到六識的五個遍行心所法:觸、作意、受、想、思。六識的觸是三和合的,三和合是根塵識三者的相合,就叫觸,三者缺一不可。六根六塵相觸之後,第八識就出生六識,六識就去觸六塵,與此同時六塵仍然在連續地觸六根,並沒有離開過六根,因爲内六塵就是在勝義根處出生,意根也一直在與法塵相觸。這裡所說的觸,是指根塵相觸的觸,不包括意根的觸和第八識的觸,當然意根和第八識的觸只需要直接觸相分就可以了,不需要有其他的根來引生。

意根的觸,直接就觸第八識變起的法塵;第八識的觸就直接觸根與境,就是觸根身器界以及觸業種。六識的觸心所和第七識第八識的觸心所有差別,六識的觸心所必須有根來引生,不離六根才有觸。受心所也是如此,受心所是六識觸六根六塵以後所生起的受,這裡的受不僅有領納領受,之後還有情緒方面的感受,苦受、樂受、不苦不樂受。但是第七識和第八識的受就是單純的領納領受,不帶一絲的情緒,沒有苦樂受,只與捨受(不苦不樂受)相應。

——生如法師開示
(佚名編輯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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