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感受色身上的觸塵時,身識第一刹那現量了別觸塵的粗糙相,意識第二刹那現量了別觸塵的細微相,接下來二者同時再作現量了別。但是當接觸的觸塵非常特殊時,身識和意識各了別一二三個刹那,就得馬上離開,不能再接觸觸塵了。比如當身體碰到火時,身識馬上就覺得燙,但是沒有概念,意識馬上就了別到火熱的程度,還沒有來得及分析、比對和思惟,於是意根當即決定,立即躲開火源。這是意根緣於身根和身識意識的了別而作的現量了別,於是就直接作出決定:躲開。這裡的身識、意識和意根三個識都是完全的現量了別,沒有比量和非量的了別,因爲意識來不及作比量和非量的了別,意根就決定馬上躲開,身識和意識隨即就在火的觸塵上面消失不見了。
又比如手指偶然接觸到一根針的針尖,身識和意識都是在第一刹那就了別到了疼痛,意識來不及思考分析作決定,意根就直接作主決定把手拿開,於是手就突然的抖了一下。這裡三個識都是現量了別,沒有意識的比量和非量的了別,因爲已經來不及了。等到手指躲開針尖以後,意識再繼續了別剛才突發的情況,就知道到底是怎麽回事,原來是不小心手指觸到了針尖。這時才有意識的比量和非量的了別。比量的了別,也有可能是正確了別,從而得出正確的結論;而非量了別則是不正確的了別,與事實完全不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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