問:能不能這樣理解,我們絕大多數情況下,使用表義名言思惟各種問題,包括世間法和出世間法,這時意根雖然參與了,但參與得很淺。如果沒有經過訓練,意識很難用顯境名言來思維。通過訓練,如修定具有了一定的定力後,就可以不用表義名言,而直接用顯境名言來思維。這時候意識和意根共同參與了,且意根能更深地參與。以上說法是否正確?
答:顯境名言的意思是,七識心與心所法,能夠共同的把各種境界烘托顯現出來,讓他人理解和明了。七識心都有這個功能,不僅僅是意根有這個功能。表義名言,用字、詞、句把内心的思想和境界表達出來,以讓他人理解和明了。這是意識所具有的功能作用,意根沒有,五識也沒有。
表義名言,分爲語言文字和覺觀思惟,覺觀思惟也是意識的特性,意識能明了六塵境界,之後就能對六塵境界起覺觀,起思惟。意根沒有這種表面的功能作用,意根所起的作用是隱蔽的深邃的,暗暗的,難以覺察的,其作用也相當大。如果兩個識的識種子少於分流,少於分別其他法塵,那麽其作用力就相當大,就能攻克一切法,了別慧就能更加強大了。當定力增強時,六七識的顯境名言作用突出,意根的作用突出出來,得到充分的利用和發揮,其了別功能就會更加強大,對一切法可能都能思惟透徹,智慧湧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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