維摩詰經說:法不可見聞覺知,若行見聞覺知,是則見聞覺知,非求法也。這句話是什麽意思?原文的意思是第八識這個法不是可以用見聞覺知就能見到和証得的。如果你用見聞覺知的方法去了知祂,那麽這樣的話,見到的只能是你的見聞覺知,而見不到第八識,用見聞覺知的方法去知第八識,不是証第八識的方法,是不可能証道的。
原文中的法是指衆生的本體本源第八識,這個法與其他的法都有本質的區別,這個法決定著一切法,無始劫來衆生都迷失了,所以才不斷地追逐妄法和枝葉,不知尋本源。知有本源之後,才會懂得去尋找本源,回到本源那裡,返璞歸真。如何才能追溯到本源呢?不會尋找的人就會用見聞覺知的功能作用去尋找,絕大多數人都是這樣,最後結果可能連第八識的影子都見不到,即使見到了影子,也沒有用,還是回不到本源那裡。
什麽是見聞覺知?見聞覺知是六識的功能作用,眼見、耳聞、鼻嗅、舌嘗、身觸、意知,這是六識對六塵境界的了別方式,用對六塵了別的方式,來尋找和了別第八識是不對路的,因爲第八識與六塵有著非常明顯而巨大的差異,見第八識不應該與見六塵的方法相同,所以維摩詰經中說若行見聞覺知,是則見聞覺知,非求法。這句話好好品味一下,特別重要。方法手段用錯了,就不能達到目的,實現目標。
經文裡的意思明顯是說:見第八識不是六識的見聞覺知功能作用。那是什麽作用?是誰見第八識?這裡明顯地把意識的功能作用否定了,不是用意識那樣的見。意識都有什麽功能作用?推理、思惟、分析、想象、整理、歸納、總結、比較等等,那就是說用這些功能作用去見第八識,根本見不到第八識本體,如果真以爲見到了,那見到的只能是影子和替代品。如果有人是用意識心尋覔到了第八識,而認爲自己明心了、開悟了、証道了,那都是極大的誤會,維摩大士不許。如果是大士所不許的,自己非要堅持不可,那麽後果自負,只要能負得起就行。
所以說,歸根結底,還是祖師們的証悟方法正真不虛,既不自欺也不去欺人,最起碼不辱佛教,良心過得去。還是那句話,意根主人不証悟,意識作爲一個附屬工具的作爲能有何用呢?主人沒有開尊口,所說一切都不算數。所以想要証得任何一個法,包括世俗法,都必須主人意根親自去証,親眼所見,才名爲親証,才能有功能受用,才能轉變一切虛妄法,才能徹底究竟,才是真實不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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