七覺分中第一個是念覺分,意思是學了某個法以後,了解了這個法,認識了這個法,並且記住了這個法,法入心了以後,心中有了這個法,平時能夠憶持這個法,想著這個法,思考著這個法,遇境就能如實觀察這個法,這是証得法的前提。中間少一個環節步驟,念覺分和七覺分都不圓滿,就不能証法。而法入心能夠憶持了以後,就不用每天都手離不開書本地學這個法,否則就沒有生起念覺分。那麽在學佛修行的什麽階段才能有念覺分呢?
什麽人學完法以後,怎麽學也不能入心,記不住,想不起來,必須依賴書本才能了解法,才能思惟書本中講的法呢?還沒有生起念覺分的人對法沒有什麽印象和興趣,就是這樣,念力很差。只有把興趣提升了以後,知道法的重要性以後,心裡才能時不時地念著法。
比如說,學完小乘法五隂無我之後,看著書就知道色聲香味觸法六塵都是空的假的不真實的,而離開書轉身遇到六塵境界時,看見色塵還是非常挑剔,非常在意,想要最好的,不想讓自己受一點委屈,聽見聲音也是非常挑剔,非常在意,嗅著味道,也非常挑剔,非常執著香臭,遇到觸法也是,非常挑剔執著,完全忘記了自己剛才還在讀六塵虛妄不可得這句話。這些現象說明,此人對於六塵空假這個法沒有入心,沒有憶持性,不能思考觀察,念覺分還沒有生起來,那麽什麽時候才能証得六塵無常無我呢?沒有日期,也許驢年,也許馬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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