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如果想要別人的東西,要觀察他是否是真正願意施予,是意根同意,還是意識願意而意根不同意的無奈。如果意根不願意施予,但行為上意識不得不大方的給與,這種施與就不是真施,得的就不正當,那麼後果可能不太好,他會想辦法討回來。
如果一個人知道對方內心不願意施予,也知道對方會顧慮面子等等差不多能施予,於是就張口求取,結果對方確實勉強給與了,心裡卻非常不高興。這種情況,幾乎屬於明搶了。
明搶和偷是甚麼關係?都是不經過對方意根的同意而奪取,明搶是明著奪取,偷就是暗中奪取,強盜就是明搶,等同於小偷或者大偷。這樣的話判斷一個人是君子還是小人,基本上就能分清楚了,君子是不奪人之美,己所不欲勿施於人,坦蕩蕩磊落落,不暗做手腳使手段。而小人則常慼慼,陰森森,使手段耍計謀,心裡都是鬼,鬼主意鬼道道,陰暗面多。
與人做交易,使勁砍價,甚至達到或者超過對方能承受的底線,這也等於搶和偷。所以買東西的時候,不要過於講價,要讓人心理能承受得了,要照顧對方的心理情緒和承受能力,這也是做人的修養和修為。所以佛講五戒十善,就是教我們做人,觀察當前末法時期,真的有很多人不會做人,既然連人都不會做,要斷我見成為聖人就不可能了。
凡是造作惡業者,都是我性非常的重,其出發點都是為我,處處以自我為中心,從自己主觀出發,一切為了自我,這是造惡業的動力。所以心性不好的人,煩惱重的人,自私的人,是不可能斷我見的。或者貪,貪法為我而造惡;或者瞋,貪不得而瞋,不順己意而瞋造惡;或者癡,為護己所有,為奪己所愛而造惡;或者具足貪瞋癡而造惡。那麼造善業者,因為甚麼而造善業,是否也是為了我而造善業?還是因為無我而造善業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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