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:大王。最後識滅。名爲死蘊。最初識起。名爲生蘊。
釋:佛說:大王,到生命最後,識心都滅了,五蘊就叫作死蘊,在最初識心出生的時候,五蘊叫作生蘊。
其中罪業的大小,也在於心行,在於嗔的程度,和是否有嗔心,是否有殺心。比如說一個麻袋裡有一個完整的活人,一個人無意中殺了他,不知道麻袋裡面是個人,還以爲是一個沒有生命的物體,結果把刀子捅進去,人死了,這不算故意殺人,死後不會下地獄受報。雖然如此,將來遇見那人時,也會被那人無意的殺一回,只是不下地獄受惡報而已。殺人的時候,要看是有心還是無心的殺,有心殺就是殺罪,屬於殺人的業;無心殺就不是完整的殺人行爲,但還是有因果。從另一方面說,如果這個麻袋裡是塊木頭物體,而不是人,一個人出於嗔恨,當成另外一個人而殺了,本來頭不是生命,殺之就等於砍劈材一樣,但是由於内心懷著恨意和殺意,當成人來殺了,這個罪就大了,罪大罪小在於用心。
如果用極大的惡心踩死一個螞蟻,這個罪也很大,因爲嗔心太重了,和普通的殺不一樣,普通的殺有時候是無心的,有時候稍微帶一點嗔心,那果報全都不一樣。所以在法律上的判刑也是這樣,分爲有意殺和無意殺的,判刑結果都不一樣。
總結起來說,修行是修七識妄心,妄心修好了,心變清靜了,阿賴耶識裡沒有惡業種子,就成佛,就能恢複自己的本來面目。我們現在阿賴耶識裡含著的業種有染污,有無明,我們的七識心有貪嗔癡煩惱,佛的七識心都是清靜的,都已經轉識成智,徹底無我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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