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種涅槃
菩薩應當自証涅槃複令他証。自己証得涅槃以後,再導引衆生証得涅槃。涅槃是修証到的一種清靜寂靜的狀態,不生不滅。涅槃分爲四種。
一、如來藏的自性清淨涅槃。如來藏本身就是涅槃性質,不生不滅,不增不減,清靜無染,不著一法。菩薩明心開悟時就証得這種本來就有的涅槃性,証得自性清靜心涅槃。
二、有餘依涅槃。有餘就是還有色身存在或者還有心存在,有身心存在就有苦受,阿羅漢在世時有色身五蘊存在世間,色身有覺受,因此就有一定的苦受,有餘苦能依色身出現,風吹也覺得涼,太陽曬也覺得熱,蚊子咬也覺得癢,這個有微苦要受的境界叫有餘依涅槃。有餘依涅槃是小乘三四果人所証得的涅槃境界,初地以後的菩薩同樣也証得了。
三、無餘依涅槃。阿羅漢在壽命終了時,滅除五隂,就入到了無餘涅槃境界。在這種境界裡,沒有色身,沒有心也沒有五蘊,因此任何苦受都不能出現,無身受苦,無心受苦,沒有身心可覺苦,也無感受,也無思想分別,也無阿羅漢了,就處於涅槃寂靜狀態中,只剩下不滅的自性清淨心存在,處在一無所有的境界,這叫無餘依涅槃。這種涅槃四果羅漢入滅後就証得了,解脫功德很深的三果人命終後也能証得,初地滿心菩薩有能力証得而不証,爲了留惑潤生,自利利他。
四、無住處涅槃。這是佛所証得的涅槃境界,其他菩薩和聲聞緣覺都沒有能力証得。佛究竟成就一切種智以後,以其甚深的大智慧,心不住任何一個境界,不住任何一法,既不住空,也不住有,不住無餘涅槃,不住三界;但是佛以其無量大悲心,又不離三界,不離世俗法,不離五蘊身,不離三十二相身,以解脫之色身五蘊而教導衆生証涅槃得解脫。佛可以根據因緣在一個世間八相成道,示現成佛,當在這個世界的因緣滅了,還會在其它有緣的佛國土,現起了另一個五蘊身,示現成佛度衆生,這樣就能利樂無數世界的衆生都能証涅槃得解脫,這就是佛的不捨衆生的無住處涅槃境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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