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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唯识论选讲

作者: 释生如 分类: 论著讲解 更新时间: 2025-07-04 07:37:37 阅读: 3262

成唯识论第三卷讲解(2)


原文:作意谓能警心为性。于所缘境引心为业。谓此警觉应起心种。引令趣境。故名作意。虽此亦能引起心所。心是主故。但说引心。有说令心回趣异境。或于一境持心令住。故名作意。彼俱非理。应非遍行。不异定故。

释:作意,就是能够把心,警觉起来。就像赛跑运动员,要准备起跑了,心在警觉着,等着听枪声,一旦听到枪声,马上就会冲出起跑线。作意心所也如是,在准备着在出生到相应的尘境上。这就是说,识心还没有被生出来,正准备着生出来,但是得有个出生方向和处所,识种子才能输送出来,识才能出生,不能随便漫无目的地就生到一个处所。

识心要出生的处所,就是所缘境,也就是作意的尘境。所以,作意是在种子位,是在阿赖耶识里,识种子还没有出生,就准备着要出生到相应的处所,或者是感兴趣的处所,或者叫做关心在意的处所,与识心有关的处所。所以才会去作意,否则就不会作意了。

如果识心明明不想看一件花衣服,就不会作意于花衣服。作意,就比如是,我要出门,在房间里,还没有出去,但是我得知道,到哪里去,往哪个方向目标走去。心里在想着目标方向,就是作意。人还没有出门,就比如识是在阿赖耶识里的种子位。作意了以后,就有了目标,阿赖耶识了知以后,就把识种子出生在作意的目标处所上,祂不能随意胡乱地生出识种子。不会说识心对沙发感兴趣,阿赖耶识却把识种子出生在桌子上,或者出生在汽车的声音上。

作意,叫做引心趣境。就是把心引到趣向于相应的尘境上。虽然说,作意也能引起触心所的生起,但是作意还是以引心为主,不是引心所,心所是心的伴侣,是助伴,协助于心的运行,心是主体,所以作意就是引心,趣境。

有人说,作意是让识心回转到另一个境界上,还有人说,作意是识心对于一个境界保持不变。这两种说法都不对,如果是这样,识心对一个境界保持不变,识心就不能普遍运行了,见一个色时,就不能见另一个色或者是其它色。这样就与识心的定是相同的,就不是心所法的运行了。

而作意心所法,是对所有相关的、感兴趣的尘境,有所警觉和注意,不是只对一个境界保持不变。如果识心的作意是只对一个境界保持不变的话,这是识心的定,是定心所,不是作意心所了。只有修定时是如此,也需要如此,不修定时,识心的作意就不是这样。修定就是不让识心分流,识种子尽量都生到一个处所,这样识的势力才大,识别的就清楚彻底,识心就有智慧。比如一条汹涌澎湃、气势汹汹的大河,分成好多水流,就没有大河的势力了。识心也如是,所以才需要修定。

如果作意是识心回转到另一个境界上,叫做作意,那么在当前的境界上,就没有识心的了别作用,识心就不是普遍运行的。实际上是,识心可以同时在不同处所出生和了别,可以同时作意多个目标,同时触多个境界。所以作意是识心回转到另一个境界上,这个说法是错误的。

原文:受谓领纳顺违俱非境相为性。起爱为业。能起合离非二欲故。

释:受的内涵:接受、领受、领纳、感受。而情绪化的受,是受蕴当中的三种受。受,所有的内涵就这些,触之后的最初受,一定是接受领纳领受,不是情绪上的三种受,过后才会有情绪化的三种受的出生,那就是受蕴了。

受,是领纳、领受、接受、接纳,就比如别人送过来一样东西,我们首先是要接受过来,拿过来,容纳以后,才能有下一步的了别,才能知道是什么物。识心与境界相接触以后,识心就会先要接纳境界,然后再谈下一步想心所的了别,以及思心所的思量和抉择。

受心所,就是领纳顺境、领纳逆境以及领纳不顺不逆的境界相,为受的自体性。领纳之后就会生起爱乐心、厌弃心和不爱不厌的舍心,然后造作贪、厌以及不贪不厌的业行。能引起合境的欲望,就是贪求境界的心行,能引起离境的欲望,就是躲离、背离、逃避境界的厌离心,能引起既不贪求,也不厌离的舍念心行。

原文:有作是说。受有二种。一境界受。谓领所缘。二自性受。谓领俱触。唯自性受。是受自相。以境界受。共余相故。

释:有人这样说,说受有两种,一种是境界受,就是对于心所缘的境界进行领纳领受。这个说法是正确的。第二种是自性受。自性受这个意思是说,受心所有自体性,有自己的行相,有自主性。

而此人说,受心所就是指第二种自性受,不是指第一种。他说受是领纳、领受识心自己与境界相的俱生触,是要感受触,不是要感受境界。此人说自性受,就是对于俱生触的领纳领受,是对触心所的感受,受不是领纳领受境界,不是对于境界的领纳领受和感受,是识心自己在感受识心自己的触。只有这种自性受,是受心所的自体相。他的理由是,因为对于境界的感受,还要和其它的相分和合在一起,又加进了一个境界相,这样就不是受的自体性了。此说非理,名为错解。

什么叫做俱触呢?就是说触心所是受心所的俱生依,因为有触心所,才有受心所的出生,所以受心所生来就有触心所的伴随。俱生的意思是,受的生起,是触所引起的,触心所是受心所的俱生依,没有触,就没有受。所以叫做俱生。

原文:彼说非理。受定不缘俱生触故。若似触生名领触者。似因之果应皆受性。又既受因。应名因受。何名自性。

释:自性受这个说法是错误不如理的,为什么是错误的呢?因为受心所一定不会去缘俱生触,不会去领受触心所,不会感受触心所,一定是要领受六尘境界相的。

受心所肯定是不缘触心所,不会去领纳自己与境界相的触相。就像人触摸到一个物体上,接着会产生受,这个受一定是会接受领纳物体,而不会是领纳手本身对于物体的摸触。所以第二种自性受的说法是错误的。

如果相似于触心所的受心所的生起和作用,就是领受触心所的,那么和生起的因(触心所)相似的果(受心所),就都是受的自体性了。这里就不对了。如果说因为触,而有受的出生,受就得领受感受触,那么因为作意,才有触的出生,触就应该触作意,不应该触根和尘。又者,因为有受,才有想的出生,想就应该了别受,不应该了别境界,那么识就不会知道境界相,就会对六尘境界一无所知。

原文:若谓如王食诸国邑。受能领触。所生受体。名自性受。理亦不然。违自所执。不自证故。若不舍自性。名自性受。应一切法皆是受自性。故彼所说但诱婴儿。

释:如果有人说,就像国王在自己的国度里出生,就要生活在自己的国度里。以此来比喻,受心所是由触心所而有,受心所就要接纳感受触,不能去感受境界;领受触心所的受的体性,才是自性受,才有受的自体性。那么这个说法就是错误的,违背了受心所的自体性,受的自体性就是对于境界的感受。如果受不对境界,不感受境界,那就没有识的自证分了,识就不能领受和识别境界。

如果一个法,是由另一个法引导而出生,然后就要去领受另一个法,才有自性的话,那么一切法都是由另一个法所引导而出生,一切都要去领受感受另一个引导它出生的法,那么一切法就都是受性了。这样的说法显然是不对的,比如因为有作意,才有触的出生,如果触出生以后,就要去领受作意,那样怎么还会有触的自性呢?

想是由受所引导而出生的,如果想心所出生以后,就要去领受受心所,那么想心所怎么还能有自体性呢?那也就没有想自性了,那样的话,什么叫做想呢?思心所是由想心所引导而出生的,出生以后如果是领受想,那样怎么能有思心所的功用呢?思心所就不会有自体性了,思心所的自性也就不存在了。所以说,受自性是领纳俱生触不领受境界,这个说法是错误的,只是用来哄骗诱导婴儿罢了。

原文:然境界受。非共余相。领顺等相。定属己者。名境界受。不共余故。

释:有人说,境界受,共余相故,与其它心所共用相分,因此受心所就不是境界受,他这个说法是错误的。可是受心所就是对于境界的领受,不是与其它心所共用。领受顺心境界相,领受违逆的境界相,领受不顺不违的境界相,一定是属于受心所的功用,不与其它法、其它心所共同混合使用故。

原文:想谓于境取像为性。施设种种名言为业。谓要安立境分齐相。方能随起种种名言。

释:想心所的体性是对于境界,能够取着境界像。取着,就是摄取境界,和了别境界。了别了境界以后,就会为所了别的境界设立了种种的名言。比如,眼识意识同时触了树木以后,首先会接受下来,领纳这个树木像。领纳了以后,就会取着树木相,知道树木的显色、形色、表色和无表色。然后心里就会有了树木的颜色,树木的形状,树木的年轮,树木的高大或者弱小,等等这些名词和概念。

然后内心里会有声音和念想,或者会用语言,表达描述出来。这就安立了一个树木的境界相,确切知道了它属于哪种色尘,给它定了位。安立定位之后,才能随即生起种种的名言,就会形成各种语言文字。所以想心所的作用,就是先摄取境界像,安立境界像,给境界像定位以后,再生起种种的名言,来表达显示出来,从而让他人来共同领受了知。

原文:思谓令心造作为性。于善品等役心为业。谓能取境正因等相。驱役自心令造善等。

释:思心所的体性,是能够驱使识心去造作。比如眼识的思,是眼识了别了色尘以后,生起贪厌或者是舍心。于是思心所现行,决定是继续了别,还是移开躲避去,还是随缘。决定之后,就造作了,或者继续看,或者移开,看其它色尘。耳识的思,是耳识了别声尘以后,决定是继续了别,还是躲避,还是随缘,于是,就按照决定造作。

鼻识、舌识、身识都是如此。意识也是如此,分两种情况的思,与五识在一起的思,和单独了别法尘的思。而意根的思,就显得很重要了,祂不仅自己直接决定,而且还会主导六个识的行为造作,还能驱使第八识的造作,祂是联系六识与第八识的桥梁和纽带。

那第八识的思,就是第一重要,极其关键了。因为一切法都来自于第八识,第八识生起思心所,当然第八识就开始造作,第八识一造作,相应的法,就产生出来了。没有第八识的思,就没有一切法的出生,所以第八识的思,就是极其重要的。而第八识的思,一部分是由七个识的思所引起的,尤其是意根的思,会令第八识的思心所现行,从而进行真正意义上的造作,这是真造作,真有法产生出来了。

第八识的另一部分思心所,是自己本身运行的,不与七识有关。比如了别众生的业种,如果是恶业种成熟,祂就会让众生的恶报现行出来,出现各种疾病,或者祸事和灾难。众生的善业种成熟,会让众生受善报,突然发财和升官等等。这些都是七识所想象不到的,而且恶业果报,也不是七识心所希望的,七识不会去决定受恶报,让自己受苦恼。第八识法尔如是地,就要这样的运行,这是祂的律则,谁也没办法。第八识对于身根和器世间的思,也不受意根所左右,与七识心的思没关系。六七八,三个识的思,都很复杂,不能尽述。

思心所的作用,能够驱使自心去造作善业、恶业和不善不恶的无记业。思心所首先会思量执取各种境界相,或者思量执取各种相分,思量之后,再决定造作。于是六识的身口意行就出现了,或善,或恶,或无记。而第八识的思,造作,纯是无记业,不属于善和恶。但是,佛地的第八识就与十一个善心所相应,第八识的思心所,就造善业。转识成智以后,七识大多也是以造善业为主,渐渐与善品法都相应,远离恶品法,远离染污。染污真正远离时,可能就到八地菩萨的果位了。

原文:此五既是遍行所摄。故与藏识决定相应。其遍行相。后当广释。此触等五。与异熟识行相虽异。而时依同。所缘事等。故名相应。

释:这五心所法,就是遍行心所所摄,只要有识心的运行,五遍行心所法就会同时现行,与识心同时同处运行。所以五遍行心所法,与含藏识也就是第八识是绝对相应的,因此第八识异熟识就有五遍行心所法。而五遍行心所法,到底是如何遍如何运行的,其运行的行相是什么,以后会广泛地来加以诠释。

此触、作意、受、想、思,五个心所法,其运行的行相,与异熟识的运行行相,有些差异,不是完全相同。但是二者现行的时间是同时的,所依的事相是同一个。那么异熟识是什么行相呢?行,是运行,相,是运行的相貌和相状。五遍行心所法,与异熟识的运行行相,不同有差异。第八识异熟识现行的时候,完全是无形无相的,也完全是如如而无为的。

而心所法的运行却有一定的相貌和形相,是有为的,有造作性。造作就是有为,造作行为包括作意、触、受、想、思,都是有为性。因为心所法的有为性,所以,第八识才能出生一切法,产生三界一切有为法,包括器世间,众生的五蕴十八界,实现众生的因缘果报。第八识是无为性与有为性的和合,有为无为合在一起,就构成了完整的第八识体性,二者缺一不可。

第八识与心所法的行相虽然有差异,而时依同。时,就是时间、时候,依,是所依的各种相分。就是说第八识异熟识和五遍行心所,是同时同处运行,第八识只要运行,心所必然也同时运行,而且都是依于相同的事相,所依的相分,是一样的,相分是同一个。

所缘事等,故名相应。等,是同等、同样,异熟识和五遍行心所法,所缘的事相是相同的,是一样的,是同一个,所以是相应的。如果不是同一个,那就是不相应的。相应,就是心所法与异熟识是相应的,心所法是五十一相应心所法中的五个,必与识心相应,是识心的助伴,伴随、辅助识心的运行。除了五十一心所法,还有不相应的二十四个不相应心所法,与识心不相应,与识心运行的时、处、相,都不相应,故名不相应行法。

原文:此识行相极不明了。不能分别违顺境相。微细一类相续而转。是故唯与舍受相应。又此相应受。唯是异熟。随先引业转。不待现缘。任善恶业势力转故。唯是舍受。苦乐二受是异熟生。非真异熟。待现缘故非此相应。

释:此识,是指第八识异熟识。祂的运行行相,极其微细,不分明,不明了。不像六识心那样,容易让人名了,容易让人认知到。六识心的运行比较粗,意识容易观察到,而第八识的运行非常微细,极不容易让人发现,需要福德具足到一定程度才行。第八识不与六尘相对应,不能分别六尘。六尘境界是顺境还是违境,祂不知道,就是说祂不知道六尘的好坏,不知道是非和善恶,因为不与六尘相对应,不知不见六尘故。

第八异熟识的行相,是那样的微细,以至于极大多数人,很难证得祂,也很难观察到祂的存在和运行。但是祂却永永远远地相续运作着,从来就没有停止过,未来也永远不会停止运转。因为祂是不生不灭的心体,永远不会有断绝时。因此,第八识只有与舍受相应,没有苦受和乐受。但是第八识的舍受与前七识的舍受,有些不同。

前七识的舍受,是分别六尘境界以后,对六尘境界的感受是随缘,可有可无的觉受,是一种无所谓和不在意的感受。而第八识的舍受,是根本就不了别六尘,不知道六尘,当然不会对六尘生起任何感受了。就像一个盲人,看不见鲜花,对于面前的鲜花,当然没有任何感觉了。也就像一个聋人,根本就听不见声音,音乐传过来,他当然不会有任何感受了,第八识就是如此。

这种不分别六尘顺境和逆境的相应舍受,只有异熟识有。随先引业转。不待现缘。任善恶业势力转故。唯是舍受。异熟识随着众生前世所造作的业行,而随七识流转到此世。而异熟识对于众生的业行和果报,也是舍受,祂不会因为众生造善业,升天享乐而欢喜,也不会因为众生造恶业,下三恶道而受苦,从而生起苦受。异熟识无有任何的觉受,不管众生造作什么样的业行,受到什么样的果报,祂都无喜无忧,完全是舍受。

众生造善,异熟识随善缘,众生造恶,异熟识随恶缘,祂都无所谓。善与恶与祂全然无关,祂全部随顺,因此完全是舍受。但是众生的苦乐二种感受,都是异熟果报,由异熟识而出生。虽然苦乐二受,由异熟识而生,但不是真正的异熟识的觉受。

因为这二种受,要有相应的业缘,要有现时的正报和依报——六尘境界,才能有苦乐二受的产生,这是六识所具有的觉受。异熟识没有,异熟识与此二种觉受不相应,因为异熟识不对应六尘境界,与众生的正报和依报环境都没有关系。祂不受任何果报,也不感受任何境界,因此没有任何心境,没有任何觉受。

原文:又由此识常无转变。有情恒执为自内我。若与苦乐二受相应。便有转变。宁执为我。故此但与舍受相应。若尔。如何此识亦是恶业异熟。既许善业能招舍受。此亦应然舍受不违苦乐品故。如无记法。善恶俱招。

释:又因为这个异熟识体性常恒不变,有情众生无始劫以来,一直都在执著第八识为自己,把第八识所有的功能体性,都据为己有,认为是意根自己做得了那些所有的事业,都是自己所为。

异熟识如果与苦受相应,祂就不会让众生去三恶道受苦,祂也不会随着众生的七识去三恶道。异熟识如果与乐受相应,祂就会众生永远活在天上,不要死去。众生造恶业时,异熟识就不会记录收存,然后又输出恶业种,祂就不作这件事,就会有所选择了。那这样,异熟识的体性就会转变了,不是原来的那个清静的心体了。

众生造恶业时,异熟识也不会随顺过去,不会输出种子,这样众生的恶业也就不能造作了。因此,变来变去的异熟识,就不是恒常不变的了,意根也就没必要再执著祂为自己了。就像意根一旦知道五阴是生灭变异的,是无常的,是虚妄无我的,那么意根就不会再执著五阴为自己,二者是一样的道理。因此异熟识,只与舍受相应。

如果是这样,异熟识只与舍受相应,为什么这个异熟识也能让恶业异时异地异类而成熟呢?答:既然允许众生受善业果报时,异熟识也是舍受,那么众生受恶业的恶报时,异熟识也应该是舍受。异熟识的舍受,永远不会违背和影响众生七识的苦乐受,二者不互相违逆,不互相冲突。比如,众生受不善不恶的无记果报时,异熟识是舍受,那么众生受善报和恶报时,异熟识仍然是舍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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