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切法的造作沒有作者也沒有受者
業行的造作沒有作者,那所受的業報有受者嗎?沒有造作者就沒有受者,因爲五隂者是假合體,沒有主體,有誰受報呢?沒有一個我在受苦樂,身體不受苦,識心也不受苦,身心都是虛妄的,苦報本身也是虛幻的,因此一切法沒有一個真實的作者和受者。單獨哪個法都不能說是一個人,多個法組合到一起的更不是一個人,都是假體,因此一切法的造作沒有作者,也沒有受者。真要証得這一點,不僅僅是開悟了,可能就到初地菩薩的境界了。
既然一切法都沒有真實的相貌,都是幻化出來的,那就可以說一切法都只是名和相的虛妄分別罷了。例如爲某一物取一個名詞,來代表和顯示它,要不然沒法稱呼和表達。爲這個四條腿的東西取名叫椅子,聽到椅子之後心裡就會出現椅子的相貌,名和相出現了,才能分別顯示出椅子,便於衆生之間的交流和使用;爲四大假合的肉體取名爲色身,人們之間才能用語言表達色身的狀態,便於識別和交流,爲色身上的幾個識取名爲眼識、耳識、鼻識、舌識、身識、意識,給作主識取名爲末那識,然後才能闡述和描述這些識心的功能作用和狀態,我們才可以表達和顯示溝通。沒有名字和相貌,我們沒法交流,沒法生活,取個假名就好辦了。當初如果是給毛巾取名叫被單,我們要拿毛巾擦臉的時候,就告訴孩子說把被單拿來擦擦臉,只要形成習慣固定下來,當初叫什麽名字就無所謂了,都是一種名詞、名相,沒有太多的實際意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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