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教中需要證悟的一切法都屬於秘密法。所謂的秘密法,就是說這些法需要自己親自去參究,親自去考證,不要從別人那裡得到現成的答案,不要用意識心去猜測和想象。因為從別人那裡得到現成的答案,以及猜測想象出來的答案,都只與意識心相應,意識容易了解掌握,而意根並不能了解和掌握。意根要了解掌握必須經過參究的過程,意根親自參與意識的思惟取證,了解意識傳遞過來的每個細節,掌握每個證據,作以考證和思量,證據充分意根思量清楚時,意根才能了知究竟。意根不知就是不證,意根不證,就有疑,有疑不證真,就沒有解脫的功德受用。
所以佛教中不僅大乘法嚴格禁止明說密意,即使是小乘法中也要禁止明說過於具體的觀行,避免意識知而意根不知。如果明說,意識心馬上就能明了,而不能參究,不經過參究,意根就不能明了,不能證得,意根有疑而不決,那就沒有解脫的功德受用。
所以佛教中無論大小乘的任何一種法,不僅要意識證得,最主要是讓意根證得。因為意根掌控身心,一旦證得真理,就能隨順於真理,放松身心,從而使身心有解脫的功德受用,意識的解悟沒有解脫功德受用。意根證悟時,身心世界要發生動轉,有了明顯的變化,他人從外表上就能看出此人精神狀態改變了,輕松自在,意氣風發。過去的禪師們有道眼,看見一直在參禪的弟子走過來要向自己表明參禪的結果,不用弟子開口說,禪師就知道此人得道了,因為看見弟子整個人的精神風貌氣質都改變了。
由此可見,意根對於證法的關鍵性重要性,不容忽視。修行人萬萬不能滿足於意識的粗略而淺薄的了知,而拋棄意根深切的體證於不顧,自失佛法的大利和真實利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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