衆生無邊誓願度
煩惱無盡誓願斷
法門無量誓願學
佛道無上誓願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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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常開示

2019年04月07日    星期日     第3示 總第1398示

善十一心所法(二)

無貪心所法,指心裡沒有貪愛貪欲和貪得之念,不被法所束縛,不粘膩於法,解脫於法。八個識都與無貪心所法相應,但是在三果之前七個識有時無貪,有時有貪。無貪時只是暫時性的無貪,對個別法的無貪,不是斷除了對六塵境界的貪愛,是降伏了貪,壓伏了貪,使得貪念不現起。如果是斷除貪愛,也只是斷除對個別法的貪愛,如戒菸戒酒等等,對其他法還是有貪的,將來也許對個別法還會起貪,不是永久的無貪。三果之後,七個識才是斷貪,以斷婬欲貪爲主要内容。而第八識自始至終都沒有貪,無論對任何法,祂是無爲的心,因此無貪。

無嗔心所法,指心裡沒有嗔恚的想法和念頭,内心平靜,沒有嗔厭之心,不被法所拘束,解脫於法。八個識都與無嗔相應,只是三果之前,七個識有時無嗔,有時有嗔,無嗔時只是暫時的無嗔,對個別法的無嗔,不是徹底永久的斷除了嗔。三果之後,七個識才斷除了嗔心所,不再起嗔的現行,但不排除偶爾出現嗔的習氣然後再迅速的消退,而第八識自始至終都沒有嗔心所法,無論何時何地對任何法都不起嗔,自心永遠清淨,因此第八識與無嗔心所法相應。

無癡心所法,指心裡沒有愚癡性,沒有無明,有智慧能明了相應法。八個識都與無癡相應,只是相應的是什麽法和相應的程度問題。六七識對五隂無我之理無癡是在斷我見之後,對真我如來藏的無癡,初步是在明心之後,對出離世俗界得解脫的無癡是在三果之後,對一切法的無癡是在成佛之後。在証果之前是無癡,只是在對個別法上,包括世俗法。五識的無癡是對五塵境界的清楚明確了知,第八識的無癡自始至終,不愚於一切法,不顛倒錯亂,沒有無明。

精進心所法,是指心不懈怠,兢兢業業,不玩忽職守,不媮安嬾惰,遇挫折而不撓。八個識都與精進心所法相應,只是相應的程度和什麽時候相應,相應多長時間而已。五識的精進都是在意識意根的敺動下完成的,不會主動精進,六七識的精進是覺悟了以後,對法有一定的目的性,想得到或者是想達成什麽目標,才會精進起來不懈怠,並且努力斷惡修善。第八識一以貫之,從來都不嬾惰懈怠,兢兢業業,有條不紊,不疾不徐,無片刻休息之時,這是最精進的,雖然沒有精進之心。

輕安心所法,是指心舒緩、放松、愉悅、愉快、輕松、安閑、舒適、輕靈、自在、安穩等等狀態,不是沉重的、煩躁的、緊張的、忙碌的、勞累的、厭倦的,沒有修持的心不容易出現輕安。八個識都與輕安心所法相應,但前七個識不一定能出現輕安的現象,在特定的情況下,在修行到一定程度的時候,心才會出現輕安的修行,按照七覺分來說屬於倚覺分現前,這是証得大小乘法的前提條件,也是獲得禪定的前提條件。第八識從來都是輕安自在的,沒有負擔、沒有負累。

不放逸心所法,是指心不閑散也不慵嬾、不媮安、不苟且、不放縱,不貪圖享樂,雖然不是很精進,但近於精進與放逸之間,松緊有度。八個識都與不放逸心所法相應,但前七個識不一定是不放逸的,有時放逸有時不放逸。只有修到有出離心以後,七個識才能越來越不放逸,六七識總是處於不放逸狀態,是在入地以後,心於佛法修証和度衆生事業不放逸,不求自己世俗界的安逸生活,只求道業不斷增進和度更多的衆生。第八識無始劫以來從來沒有放逸過,永遠是不放逸的,時時與不放逸心所法相應。

行捨心所法,行捨是心行處於捨的狀態,不偏不倚,平等於一切法,不追憶過去,不攀緣未來,心緒平和,不緩不急,處於中道,心態中和。八個識都與行捨心所法相應,但是前七個識不一定會出現行捨的心態,只有在有禪定的情況下,或者是某種特殊情況下,六七識才有行捨心所法出現,五識受六七識影響和帶動也是行捨的,三四果人以上,其心大部分時候都是行捨,第八識從來都是行捨,永遠與行捨心所法相應。

不害心所法,對一切人事物理都沒有違害心和違逆心,即使心受到忤逆,也不想去報複,爲自己討回公道,總之就是一種不想傷人的心行。八個識都與不害心所法相應,但前七個識有時有不害心有時沒有不害心,只有寬宏大量、心胸開闊的人,不害心所法才少於出現,斷除嗔恚心以後,七個識識心不害心所法常常出現。第八識從來都是不害的,對一切人事物理慈悲以待,不害報複和惱害,也不違逆,永遠與不害心所法相應。

——生如法師開示
(佚名編輯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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