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二)原文:譬大樹根干枝條。柯葉華果。下根深固。壅以糞土。溉灌以水。彼樹堅固。永世不朽。如是比丘。於所取法隨生味著。顧念心縛。其心敺馳。追逐名色。名色緣六入處。六入處緣觸。觸緣受。受緣愛。愛緣取。取緣有。有緣生。生緣老病死憂悲惱苦。如是如是純大苦聚集。
釋:佛說:譬如一顆大樹,有樹根、樹干、有枝條、有樹葉、還有花,我們把樹根深深地植入地裡,掩埋固定好,培上糞土,用水澆灌。這棵樹就會堅固的成長起來,永遠不會腐朽毁壞。比丘們,與植樹的道理一樣,你們對於所執取的法如五隂六根六塵六識,隨著法的出現而沉湎於其中,心心念念不忘,係縛其心。心被法所敺使著,追逐五隂名色。名色爲緣産生六入;六入爲緣産生觸;觸爲緣産生受;受爲緣産生愛;愛爲緣産生取;取爲緣産生有;有爲緣産生後世的生命;生命爲緣産生老病死憂悲苦惱,這樣的話純粹的大苦惱就聚集起來了。
原文:若於所取法隨順無常觀。住生滅觀。無欲觀。滅觀厭觀。心不顧念。無所縛著。識則不敺馳。追逐名色。則名色滅。名色滅則六入處滅。六入處滅則觸滅。觸滅則受滅。受滅則愛滅。愛滅則取滅。取滅則有滅。有滅則生滅。生滅則老病死憂悲惱苦滅。如是如是則純大苦聚滅。
釋:佛說:如是比丘,如果對於自己所執取的法,觀察它的無常性,証明並且隨順於無常性,心就會住於一切法都是生滅的思想觀念裡,對原來所執取的法,再也無欲無求了,心中就會想滅去這些法,厭離這些法,再也不會心心念念都眷顧著這些法,心就不被這些法所係縛了。
如果七識心不再去追逐名色五隂十八界法,名色就會滅去不現起了。名色滅了以後六入觸處就會滅了;六入滅了以後,觸就會滅去;觸滅去以後,受就會滅,受滅去以後,貪愛就會滅去;貪愛滅去以後,取就滅;取滅了以後,三界世間有就會滅;有滅生命就會滅;生命體不再出生以後,老病死憂悲苦惱就會滅去,這樣衆生最大最根本的苦難就不會再聚集了,生死苦就消失不見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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