戒律讲解(草稿)
一、正法念处经原文:云何偷盗乐行多作。云何乐行多作。盗已堕于地狱。此恶戒人。性自偷盗。近恶知识。若恶知识近住之人与彼相随。则行偷盗。
有下中上。何者为下。谓王法等。如前所说。何者为中。非福田所。偷盗彼物。此盗为中。何者为上。佛法僧物。微少偷盗。是则为上。
彼佛法僧。若盗僧物。佛法能净。盗佛法物。僧不能净。若盗众僧现食用物。堕大地狱。头面在下。若取属僧所常食物。则堕无间阿鼻地狱。宽广闇等。以重福田。微少偷盗。以有心念。乐行多作。彼少偷盗。堕于地狱畜生饿鬼。若复忏悔。不生随喜。心中生悔。彼不定受。若偷盗人。无量方便而行偷盗。以如是故。名为偷盗。
这里讲偷盗最严重的是盗取三宝物,偷盗业中这条最重,盗取佛法僧三宝物。所谓盗取,就是说属于三宝物,不经同意,自意取之,当作自己物自作主张而用。即使非常微少之物,果报也极重,譬如纸巾、毛巾等等之类,如果盗取比这贵重物品,果报更重。如果有犯者,自己想办法弥补以减轻罪障。经常到寺院里去的人,自己多反省检讨自己有没有盗取之事,包括蝇头小利。
布施三宝能得无量福,但盗取和占有三宝物能得无量罪和无量的债。三宝是世间最大的福田,得福最大,得罪也最大。地藏经说寺院一棵草拿之都有罪,不要说比一棵草还要贵重的物品了,包括水、电、煤气、食物、茶和各种用具。
侵占也属于盗的范围,不仅包括饮食和物品,还包括属于三宝的各种权利和职责,本来属于三宝应该行使的权力和职责,他人非要擅自替三宝作主,动用和调配属于三宝的人、财、物,欺压在三宝头上,这个罪更大。占有和夺取三宝的功德、地位和名声,也属于盗,这个罪可能就更大了。
这些戒律,我们如果能严格守持不犯,心自然就会清净下来,不再想着要得什么,占什么便宜,把心收摄起来,自然就有禅定了。一个人心定不下来,肯定是心里有事,如果把这些事都放弃,不再惦念了,何愁修不出禅定?
养成不占任何人和团体的便宜的习惯就好了,有了这个好习惯,就会少欠很多的债务,少失去很多的福德,得便宜处正是失便宜处。世界上根本就没有能占得的便宜,因为有因果存在,每占一分便宜,各自如来藏都有记录,因缘成熟都会千倍万倍无量倍的还回去,还的越晚,孽息越高,还的越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