戒律講解(草稿)
十一、說僧過即是惡
佛教從有出家人那天開始建立,出家僧團滅,佛教就滅,這是有佛經依據的。凡是剃度受出家戒律的,都屬於三寶,起表法作用,代表佛教。至於表得怎麽樣,那是僧人和僧團的内部事,外人無權干涉。
出家人有戒律有因果約束和槼範,即使犯戒也不允許在家人說。所以佛不允許在家人看出家人的戒律,以免按照律條來比對出家人的言行,然後生出慢心,舉罪和宣傳出家人的過失,造成誹謗三寶之惡業,果報可畏。出家人有僧團來管理,僧團會對出家人的過失和罪責做處理,沒有僧團的,或者是僧團不能管的,有護法神和因果來管理,但在家人沒有資格管,絕對不能說僧任何過錯。
出家人自恣日,自舉所犯律則,互相舉發所犯律則和過錯,不允許在家人媮聽。如果有人媮聽,護法神會拿劍斬頭。就是不讓在家人知道出家人所犯戒行和過錯,然後指責和宣傳。如果在家人指責和宣傳出家人過錯,無論是否有其實,都是誹謗惡業,命終果報三惡道或者地獄。惡業大的,活著就有現世的花報,等不及後世的果報。
有些人光看出家人不是之處,出家人所捨棄的世俗利益怎麽就看不見呢?即使出家人經常犯戒,常常造惡,難道還有在家人造惡多?在家人天天魚肉,常常貪欲難以割捨,相互比較來說,誰的業大?要不然那麽多人自視清高,爲什麽不出家擁有出家人的身份?出家很難嗎?並不難,就是因爲放不下世間裡的種種貪欲種種享樂,世間裡的利益很難割捨。所以就以在家人的身份爲尊爲大,處處指責出家人和僧團。既然僧團如此不堪,爲何不發大心,捨棄世間貪欲,爲佛教爲衆生爲自己長遠劫的道業而勇敢的出家,以出家身護佛教和衆生豈不是更有利?
佛世時提婆達多和善星比丘,無論怎樣造惡,都由佛和僧團制約管理,別人無權干涉。如果佛管不了,僧團管不了,有因果制裁,活著下地獄。佛世時六群比丘造惡無數,佛涅槃後仍然是比丘。佛涅槃時六群比丘喝酒吃肉,大聲喧嘩慶祝佛涅槃,佛無奈掩天人耳目,不讓天人聽聞,但佛並沒有現神通制裁他們。
佛在世,以佛爲大,佛涅槃,以戒律爲大,誰的戒律勢力大,就以誰爲大爲尊。以戒爲大,表現是:一、出家人和在家人不混居,戒律不同的人不混居,即使都是出家人戒律有差別也不能混居;二、行走坐臥、做佛事、布薩時,都是先受戒在前,後受戒在後,出家菩薩戒先於在家菩薩戒,在家菩薩戒先於在家五戒八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