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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含经十二因缘释

作者: 释生如 分类: 二乘解脱 更新时间: 2024-10-16 13:16:16 阅读: 950

第六章  中阿含大缘经(节选)

原文:阿难。要如何观察我耶。阿难。对于受。或以受是我之我。或以受实非我之我。不得感受者。即是我之我。阿难。如是观察我。或以受实非我之我。又不得感受者。亦非我之我。我应依我之领纳。即受之法。始是我之我。阿难。如是观察我。

释:佛说:阿难,应该如何观察我呢?阿难,对于受的观察分为三种,一种是,有的人认为受是五阴我当中的我;另一种是,有的人却认为受确实不是五阴我当中的我,那个没有任何感受的,才是所说的五阴我当中的我,阿难,有些人就是像这样来观察我的;第三种是,有的人认为受确实不是五阴我当中的我,并且没有任何感受的那个,也不是五阴我当中的我,我应该依靠着我的领纳功能作用,也就是说受法才是所说的五阴我当中的我。阿难,有些人是这样来观察我的。

这段节选内容是从受是我或非我的角度来讲十二因缘法,佛一开始就讲了三种人的三种观察法,和得出的三种结论,结果都是不对的。下边佛就会辩证如何是不对的,佛举出的论据充分,无可辩驳。

原文:阿难。此中对于言受是我之我者。不得不如是言。友。此受有三。是乐受苦受。不苦不乐受。此等三受之中。汝见何为我耶。阿难。若于某时。领纳乐受。其同时不领纳苦受。又不领纳不苦不乐受。其时应唯领纳乐受。

释:阿难,对于那些说受是五阴我当中的我的第一种人,不得不这样说:善友,这个受有乐受、苦受和不苦不乐受三种,在这三种受中,你把哪种受当作我呢?阿难,如果在某个时候领纳着乐受,就不会同时领纳苦受,也不会同时领纳不苦不乐受,在这个时候只能领纳乐受。

原文:阿难。若又于某时。领纳苦受。其同时不领纳乐受。又不领纳不苦不乐受。其时应唯领纳苦受。阿难。若又于某时。领纳不苦不乐受。其同时不领纳乐受。又不领苦受。其时应唯领纳不苦不乐受。

释:阿难,如果又在另一个时间里领纳着苦受,那么这时候就不能同时领纳乐受,也不能同时领纳不苦不乐受,这时候只能领纳苦受。阿难,如果又在某一个时间里领纳着不苦不乐受,那么这时候就不能同时领纳乐受,也不能同时领纳苦受,只能领纳不苦不乐受。

佛陀这段的阐述,对于我就容易观察了,如果把受当作我,受有三种,我就有三种。可是在同一时间里,只能有一种受,那么只有这种受才是我,另外两种受就不是我。这就出现了矛盾,很显然把受当作我是不对的,这就说明了受不是我,如果受是我,三种受应该同时都是我,可是三种受又不能同时存在,受是互相对立,说明把受当作我是错误的。

有人就会说受当然不是第八识这个我了,可是这些文字和观察的内容,能与第八识扯在一起吗?显然不能,因为声闻人全部都不能现前观察第八识,你就无法证明受是不是第八识,即使能证明受不是第八识,也还是没有证得受非我,因为这个我不是指第八识,而是指能作主宰的五阴我。尤其是还没有断我见的凡夫声闻人,无法开悟实证第八识,那就不可能得出受非第八识这样的结论。如果观行次第是颠倒的,就不可能有实证,因为谁也不可能去想象出一个第八识来现前观察,想象出来的叫作猜测臆想,没有任何作用。

原文:阿难。乐受实是无常有为。缘起之法。灭尽之法。败坏之法。离欲之法。灭法也。阿难。苦受亦实是无常有为。缘起之法。灭尽之法。败坏之法。离欲之法。灭法也。阿难。不苦不乐受。亦实是无常有为。缘起之法。灭尽之法。败坏之法。离欲之法。灭法也。

释:阿难,乐受确实是无常的有为法,是由于种种因缘而生起的法,是能灭尽的法,是败坏的法,是能离开对这种受的贪欲的法,是会灭去的法。阿难,苦受也确实是无常的有为法,是由于种种因缘而生起的法,是能灭尽的法,是败坏的法,是能离欲的法,是会灭去的法。阿难,不苦不乐受也确实是无常有为的法,是由于种种因缘而生起的法,是能灭尽的法,是败坏的法,是能离开对这种受贪欲的法,是能灭去的法。

原文:若领纳乐受。还是思惟。此是我之我者。彼又依于乐受之灭。实应不得思惟。我之我灭。若领纳苦受。还是思惟。此是我之我者。彼又依于苦受之灭。实应不得思惟。我之我灭。若领纳不苦不乐受。还是思惟。此是我之我者,彼又依于不苦不乐受之灭。实应不得思惟。我之我灭。

释:如果在领纳乐受的时候,还是认为这个能领纳乐受的就是我,然而看到乐受灭了的时候,确实就不应该再认为能领纳乐受的我灭了;如果在领纳苦受的时候,还是认为能领纳苦受的就是我,那么看到苦受灭了的时候,确实不应该再认为能领纳苦受的我灭了;如果在领纳不苦不乐受的时候,还是认为能领纳不苦不乐受的就是我的话,当见到不苦不乐受灭了的时候,确实就不应该认为能领纳不苦不乐受的我灭了。

原文:对如是言。受是我之我者。要于现见之法。观察我是无常。乐苦皆归于消灭之生灭法。阿难。是故依此。不可能观察。受是我之我。

释:对于第一种人,认为受是五阴我中的我这样的说法,应该在现前所能接触的法中,观察这个我是无常的,乐受、苦受都归于能够消灭的生灭法。阿难,因此依据受是无常生灭的现象,不可能观察出受是五阴我中的我。

原文:阿难。此中又言。受实非我之我。不得感受者。即是我之我。对彼应如是言。友。无一切所受之处。于其处。还得思惟有我耶。世尊。实不然。阿难。是故依此。不可能观察。受实非我之我。不得感受者,即是我之我。

释:阿难,第二种人又说:受确实不是五阴我当中的我,而受之外的没有感受的想行识才是五阴我当中的我。对于有这样不正观点的人,应该这样问:善友,在没有苦乐受和不苦不乐受之处,就是色、想、行、识处,你还是认为色想行识有我吗?阿难回答说:实在是不应该认为色想行识是我。佛说:阿难,因此根据这样的说法,不可能观察出:受确实不是五阴我之我,而受之外的色想行识才是我。

原文:阿难。此中又言。受实非我之我。我之我亦非不得感受者。我应依我之领纳。即我之我是受法。对彼应如是言。友。一切感受完全消灭时。即无一切受。由此受之灭。还得有思惟。于此有我之我耶。世尊。实不然。是故阿难。依此不可能观察。受实非我之我。不得感受者。亦非我之我。我应我之领纳。即我是受法。

释:阿难,第三种人又说:受确实不是五阴我之我,我也不是非受的色想行识,我应该依止于我的领纳性,也就是说五阴我中的我就是受法。对于有这样观念的人,应该这样对他说:善友,当一切感受都消灭以后,就没有一切受了,因为受灭了,你还认为能领纳的受法就是五阴我中的我吗?阿难回答说:受确实不是我。佛说:阿难,因此说依止于能领纳的受,不可能观察出:受确实不是我,离于受的色想行识也不是我,我接受我的领纳性,即领纳就是我,我就是能领纳的受法。

众生所认为的我有五种,第一种是色我,把色阴当作我,认为我就是色阴,色阴就是我;第二种是受我,把受当作我,认为我就是受,受就是我;第三种是想我,把想当作我,认为我就是想,想就是我;第四种是行我,把行当作我,认为我就是行,行就是我;第五种是识我,把识当作我,认为我就是识,识就是我。当众生把受当作我,心中就会有受我这种我的思想观念。众生没有断我见的时候,或者把五种我的任一种当作我,而把其余的当作是我所,或者把五受阴都当作我,这就是我见的范畴。

原文:阿难。是故比丘。不观察受是我。亦不观察。不得感受者是我。又不观察。我应依我之领纳。即我之我是受法。不观如是之我者。彼于世间之任何者。皆不执着。不执着故。无有恐怖。无有恐怖故。唯独般涅槃。自知生已尽。梵行已立。所作已作。更无后有。

释:阿难,因此说比丘们不应该把受当作我,也不应该把色想行识当作我,又不应该依止于我的领纳性,不应该有我是受法的观念。不把这些法当作我的人,就会在面对任何法的时候,都不生起执著,内心没有恐怖。因为没有恐怖的缘故,只有取证涅槃,自己能够证知生死已经到了尽头,清净的梵行已经建立起来了,这一生所要修的解脱已经修完了,再也不受后世的有法了。

原文:阿难。如是。心解脱之比丘。不问如来。死后有耶。若彼执着是言者。彼则非正。不问如来。死后无耶。若彼执着是言者。彼则非正。

释:阿难,就像这样,心解脱的比丘不会去问如来,我死后是否还有后世的有?如果比丘执著地认为死后还有三界的有,那么他还没有具足正知见,没有入到阿罗汉正位,不是心解脱的阿罗汉;心解脱的比丘也不会去问如来,我死后是否一切法都不存在了?如果比丘执著地认为自己死后一切法都灭了,他就还没有具足正知见,没有入阿罗汉正位,不是心解脱的阿罗汉。

原文:不问如来。死后亦有亦无耶。若彼执着是言者。彼则非正。不问如来。死后亦非有。亦非无耶。若彼执着是言者。彼则非正。

释:心解脱的比丘也不会去问如来,我死后是否是也有后世的有,也无后世的有?如果他执著地认为自己死后也有也无,他就没有正知见,没有入到阿罗汉正位,不是心解脱的阿罗汉;心解脱的比丘不会去问如来,我死后是否是也非有后世的有,也非没有后世的有?如果他执著地认为自己死后是非有后世的有也非无后世的有,他就还没有具足正知见,没有入到阿罗汉正位,不是心得解脱的阿罗汉。

已经入到正位的四果阿罗汉,心解脱,一切都解脱,知见也解脱,不会认为死后有死后无,也有也无,非有非无,心中泯绝一切不正知见,不再执著死后是有是无,不管执著自己死后是有还是无,还是非有非无,一切念想执著灭尽才能得解脱,命终入无余涅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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