瑜伽師地論第三十四卷(四諦相)
第五章 阿羅漢的功德
原文:從此金剛喻三摩地。無間永害。一切煩惱品。粗重種子。其心於彼。究竟解脫。証得畢竟。種姓清淨。於諸煩惱。究竟盡中。發起盡智。由因盡故。當來苦果。畢竟不生。即於此中。起無生智。彼於爾時。成阿羅漢。諸漏已盡。所作已辦。無複所作。証得自義。盡諸有結。已正奉行。如來聖教。心善解脫。
釋:從這個金剛三摩地以後,就會無間斷地永遠斷除了一切煩惱品類的粗重種子,其心於諸煩惱究竟解脫,証得畢竟種姓清淨。在一切煩惱究竟斷盡的同時,發起了世間盡智,由煩惱因斷盡的緣故,後世的苦果畢竟不再生起。在斷盡煩惱的同時,生起了五蘊世間的無生智。這時候三果人就成爲了四果阿羅漢,諸漏已盡,所作已作,無複後有,三界結盡,已經完好地奉行了如來聖教,心善解脫了。
四果阿羅漢有無間盡智和無生智,無間盡智是指能夠無間斷地斷盡世間一切煩惱,滅盡三界世間一切苦,知道如何出離三界世間得解脫,這樣的智慧名爲無間盡智。無生智是指証得五蘊世間苦空無常無我,了知五蘊世間是虛妄的,因此也是無生的,不真實的,這樣的智慧名爲無生智。
原文:已具成就。十無學法。謂無學正見正思惟。乃至無學。正解脫正智。於諸住中。及作意中。能隨己心。自在而轉。隨所樂住。或聖或天。或梵住中。即能安住。隨樂思惟。所有正法。能引世間。或出世間。諸善義利。即能思惟。
釋:已經具足成就了十種無學法:對於正見、正思惟、正語、正業、正念、正定、正命、正精進無學,乃至於對正解脫、正智都無學,這十種法都已具足,不用再修學了。在一切所住之中以及作意中,都能夠隨著自己的心,自在地運轉,隨著自己所樂於住著之處,或者是聖住,或者是天住,或者是清淨住中,立即就能安住下來。隨著自己樂於思惟的所有正法,都能引出世間或者出世間的諸善法的義利,而能立即思惟。
原文:言聖住者。謂空住無願住。無相住。滅盡定住。言天住者。謂諸靜慮。諸無色住。言梵住者。謂慈住悲住喜住捨住。又於爾時。至極究竟。畢竟無垢。畢竟証得。梵行邊際。離諸關鍵。已出深坑。已度深塹。已能摧伏。彼伊師迦。是爲真聖。摧滅高幢。已斷五支。成就六支。
釋:所說的聖住,是指空住、無願住、無相住、滅盡定住。所說的天住,是指種種禪定境界,所有的無色界住。所說的梵住,是指慈住、悲住、喜住、捨住。又在斷盡一切煩惱時,達到了究竟,再無污垢,畢竟証得清淨梵行的邊際,離開一切要害,已經跳出深坑,已經越過深塹,已經能夠催伏我慢高山,是真正的聖人,催滅了高慢幢,已經斷除了貪、嗔、癡、慢、疑五支煩惱漏,成就了戒、定、慧、解脫、解脫知見等六支功德。
原文:一向守護。四所依止。最極遠離。獨一諦實。棄捨希求。無濁思惟。身行猗息。心善解脫。慧善解脫。獨一無侶。正行已立。名已親近。無上丈夫。具足成就。六恒住法。謂眼見色已。無喜無憂。安住上捨。正念正知。如是耳聞聲已。鼻嗅香已。舌嘗味已。身覺觸已。意了法已。無喜無憂。安住上捨。正念正知。
釋:一向守護佛法僧戒四個所依止處,遠離一切世間法,解脫無礙,心中獨有一個真理,對五蘊世間無所希求,思惟清淨,沒有染污,行來去止自在輕安,無有系掛,心善解脫,智慧善解脫,在世間心不與一法爲伴侶,不系屬於任何一法,不具任何一法的特性。正行已經建立起來了,叫作已經親近了無上丈夫佛世尊,具足成就六個恒常住法,就是眼見色以後,無喜無憂,安住上捨,正念正知。耳聞聲、鼻嗅香、舌嘗味、身覺觸、意了法以後,都同樣是無喜無憂,安住上捨,正念正知。
原文:彼於爾時。領受貪欲。無餘永盡。領受瞋恚。無餘永盡。領受愚癡。無餘永盡。彼貪瞋癡。皆永盡故。不造諸惡。習近諸善。其心猶如。虛空淨水。如妙香檀。普爲一切。天帝天王。恭敬供養。住有餘依。般涅槃界。度生死海。已到彼岸。亦名任持。最後有身。
釋:阿羅漢在這時候,領受六塵境界時出現的貪欲,永遠斷盡無餘了,領受六塵境界時出現的嗔恚,永遠斷盡無餘了;領受六塵境界時出現的愚癡,永遠斷盡無餘了。因爲貪嗔癡都永遠斷盡的緣故,不再造作諸惡業,修習諸善法,其心猶如虛空和清淨的水一樣,也如奇妙的栴檀香,普遍爲天帝、天王們恭敬供養。住在有餘依涅槃界,渡越了生死海,已經到達了彼岸,這也名爲住持最後有身。
原文:先業煩惱。所引諸蘊。自然滅故。餘取無故。不相續故。於無餘依。般涅槃界。而般涅槃。此中都無。般涅槃者。如於生死。無流轉者。唯有衆苦永滅。寂靜清涼滅沒。唯有此處。最爲寂靜。所謂棄捨。一切所依。愛盡離欲。永滅涅槃。
釋:由於從前的煩惱業,所引出的五蘊自然滅去的緣故,對三界世間就再沒有取著了,後世的生命再也不會相續了。在無餘依般涅槃界而得到涅槃,卻都沒有般涅槃者,同樣的在生死中也無有流轉者了。只有衆苦永遠滅盡,寂靜清涼,滅沒一切法,只有此涅槃處是最寂靜的,棄捨了一切所依止的,貪愛永盡離一切欲,永遠滅盡五蘊,入無餘涅槃。
原文:當知此中。有如是相。阿羅漢苾芻。諸漏永盡。不能習近。五種處所。一者不能故思。殺害諸衆生命。二者不能。不與而取。三者不能。行非梵行。習婬欲法。四者不能知而妄語。五者不能貯畜受用。諸欲資具。如是不能。妄計苦樂。自作他作。自他俱作。非自他作。無因而生。又亦不能。怖畏一切。不應記事。又亦不能。於雲雷電。霹靂災雹。及見種種。怖畏事已。深生驚怖。
釋:你們應當知道,取得阿羅漢果就會有這樣的相貌,阿羅漢比丘諸煩惱漏永遠滅盡,不再造作如下五種事:一者,不能故意想要殺害衆生的性命;二者,不能不經過對方允許而自行拿取對方之物;三者,不能造作不清淨的婬欲行;四者,不能明知而妄語;五者,不能儲藏和受用所有用來滿足資生需求的資具。阿羅漢也不能虛妄地計著,苦樂是苦樂自性所作,或是大自在天所作,或是苦樂自性和大自在天共同所作,或是非苦樂自性也非大自在天作的無因而生,而且也不能對烏雲、雷電、霹靂、冰雹,以及種種的恐怖事,而深生驚恐怖畏。
原文:當知此中。金剛喻定。所攝作意。名加行究竟作意。最上阿羅漢果。所攝作意。名加行究竟果作意。由如是等。多種作意。依出世道。証得究竟。如是一切。名聲聞地。此是一切。正等覺者所說。一切聲聞。相應教法根本。猶如一切。名句文身。是所制造。文章咒術。異論根本。
釋:應當知道在修道中,金剛喻定所攝受的作意,名爲加行究竟作意,最上阿羅漢果所攝受的作意,名爲加行究竟果作意。由這樣的多種作意,依出世間道才能証得究竟,如是一切種種名爲聲聞地。此是一切正等覺者諸佛所說,一切與聲聞相應的根本教法,猶如一切名身、句身和文身,是制造文章、咒術和異論的根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