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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戒细则

作者: 释生如 分类: 戒律 更新时间: 2025-08-11 12:37:59 阅读: 6

第二节 盗戒第二

原文:佛告诸比丘。优婆塞以三种取他重物。犯不可悔。一者用心。二者用身。三者离本处。用心者。发心思惟欲为偷盗。用身者。用身分等取他物。离本处者。随物在处。举着余处。

释:佛告诉诸比丘们说:优婆塞用三种方法获取他人比较贵重的物品,犯不可悔罪。一者用心取他人物,二者用身取他人物,三者物品离开原来的位置。用心取者,起心思惟,想要偷盗;用身取者,用身体的肢分等等获取他人物品;离开本处者,把物品从原来所在处,移动到另外的处所。

原文:复有三种。取人重物。犯不可悔罪。一者自取。二者教他取。三遣使取。自取者。自手举离本处。教他取者。若优婆塞教人言。盗他物。是人随意取。离本处时。遣使者。语使人言。汝知彼重物处不。答言知处。遣往盗取。是人随语。取离本处时。

释:又有三种取别人的重物,犯不可悔罪。一者是自己取,二者是教他人取,三者是派遣别人替自己取。自己亲自取者,用自己的手把物品拿离原来所在处。教他人取者,如果优婆塞教导他人说:去盗他的物品,被教导的人随自己的意取,当物离原来所在处时,就算偷盗了。派遣人替自己取者,对被派遣的人说:你知道那个重物所在处吗?被派遣的人说知道,于是就让他去盗取,那个人听自己的话,把物品拿到手里,使得物品离开原本所在处时,就犯了偷盗罪。

原文:复有五种。取他重物。犯不可悔。一者苦切取。二者轻慢取。三者诈称他名字取。四者强夺取。五者受寄取。重物者。若五钱。若直五钱物。犯不可悔。

释:又有五种盗取他人重物,犯不可悔罪。一者是装作可怜、痛苦、老弱病残来骗取,二者是以权以势居高临下,含轻慢心而取,三者是谎称他人的名字骗取,四者是用强力夺取,五者是接受他人寄存物品不还而骗取。重物如果是价值五钱,或者是价值为五钱的其它物品,达到这个标准就犯不可悔罪。

原文:若居士知他有五宝。若似五宝。以偷心选择而未离处。犯可悔罪。若选择已。取离本处。直五钱者。犯不可悔。离本处者。若织物异绳。名异处。若皮若衣。一色名一处。异色名异处。若皮衣物。一色名一处。异色名异处。若毛褥者。一重毛名一处。一色名一处。异色名异处。是名诸处。

释:如果居士知道别人有金银铜铁锡五宝,或者类似于五宝的财物,以偷盗心选择好了,但还没有把财物拿离本处,犯可悔罪。如果选择好财物,把财物拿离本处,价值达到五钱以上的,就犯不可悔罪。所谓的离本处是指,如果五宝是放在织物上的,织物的编织绳换了,五宝离开原来的编织绳,就等于离本处了。如果五宝是放在皮子和衣服上的,一种颜色是一处,换个颜色就是离本处了。如果是放在用皮毛做的衣物上,衣服的一种颜色是一处,换一种颜色就是离本处了。如果是用毛做的褥子,一重毛是一处,一种颜色是一处,换了颜色就是异处了。这就是种种处的区别。

原文:居士为他担物。以盗心移左肩着右肩。移右手着左手。如是身分。名为异处。车则轮轴衡轭。船则两舷前后。屋则梁栋。椽桷四隅及隩。皆名异处。以盗心移物。着诸异处者。皆犯不可悔。

释:如果居士为他人用肩膀担物品,以偷盗心把物品从左肩膀移到右肩膀,从右手移到左手,这样在身体不同部位,就叫作异处。如果是车,轮轴、衡扼属于异处,如果是船,两个侧边和前后舱就是异处,如果是房屋,房梁、房顶上的斜木条、房屋的四个角和内室,都是异处。如果以偷盗心把物品移走,放在各个异处,都犯不可悔罪。

原文:盗水中物者。人筏材木随水流下。居士以盗心取者。犯不可悔。若以盗心捉木令住。后流至前际。及以盗心沉着水底。若举离水时。皆犯不可悔。

释:偷盗水中物的情况,有人把砍伐的木材顺着水流的方向流下去,居士以偷盗心取走,犯不可悔罪。如果以盗心把木材劫住,然后让木材在水中流到前边,以及以盗心把木材沉入水底,或者以盗心把木材运到水外处,都犯不可悔罪。

原文:复次有主池中养鸟。居士以盗心。按着池水中者。犯可悔罪。若举离池水。犯不可悔。若人家养鸟。飞入野池。以盗心举离水。及沉着水底。皆犯不可悔。又有居士。内外庄严之具在楼观上。诸有主鸟。衔此物去。以盗心夺此鸟者。犯不可悔。

释:有个主人在池水中养鸟,居士以偷盗心把鸟按着在池水中,犯可悔罪,如果把鸟拿到池水之外,犯不可悔罪。如果是别人家养的鸟飞入野外的池子里,居士以盗心把鸟弄出水外,或者是把鸟沉入水底,都犯不可悔罪。又有一个居士看见在楼观上有内外庄严之具,一些有主之鸟叼着这些庄严具飞走了,居士以盗心抓住了这些鸟,犯不可悔罪。

居士为什么要抓鸟呢?为了要得到庄严具,为什么要得到庄严具呢?因为贪爱,有贪心。为什么有贪心呢?一是有我见,二是把自我利益当作真实而有的了。

原文:若见鸟衔宝而飞。以盗心遥待之时。犯中可悔。若以咒力令鸟随意所欲至处。犯不可悔。若至余处。犯中可悔。

释:如果看见鸟叼着宝物在空中飞,居士以盗心远远地等待鸟飞来的时候,就犯中等可悔罪。为什么呢?因为有盗心,有方便,物没有到手,偷盗罪没有完成,罪可忏悔。如果把鸟等来了,得到了宝物,就犯不可悔罪。如果用咒力让鸟随自己的意到达自己所希望之处,以获得宝物,就犯不可悔罪。因为是偷盗行为完成,物到手。如果鸟到达其他地方,犯中等可悔罪。因为有盗心,有方便手段,没有得到物,盗罪就不完全成就。

原文:若有野鸟衔宝而去。居士以盗心夺野鸟取。犯中可悔。待野鸟时。犯小可悔。又诸野鸟衔宝而去。诸有主鸟夺野鸟取。居士以盗心夺有主鸟取。犯不可悔。若待鸟时。犯中可悔。余如上说。又诸有主鸟衔宝物去。为野鸟所夺。居士以盗心夺野鸟取。犯中可悔。若待鸟时。亦犯中可悔。余亦同上。

释:如果有野生鸟类叼着宝物飞去了,居士以盗心夺取野鸟口中宝物,犯中等可悔罪。等待野鸟飞来想夺取时,犯轻微可悔罪。又有野鸟叼着宝物飞去,有一些有主鸟夺走了野鸟口中的宝物,居士以盗心夺取有主鸟口中的宝物,犯不可悔罪。如果居士以盗心等待有主鸟衔宝物飞来想夺取宝物,犯中等可悔罪。其余的与上边所说的一样。

又有有主鸟衔宝物飞走,宝物被野鸟所夺,居士以盗心夺走野鸟口中的宝物,犯中等可悔罪,因为这时候的宝物已经属于无主鸟的,夺取罪就轻一些。如果等待野鸟衔物飞来,也犯中等可悔罪,其余的与上边所说相同。

野鸟衔宝物,宝物属于野鸟的,有主鸟衔宝物,宝物不仅是属于鸟的,也属于鸟主人的,所以盗野鸟物罪轻,盗有主鸟物罪重。不管野鸟和有主鸟之间对宝物是怎样的互夺。

原文:若居士蒱博。以盗心转齿。胜他得五钱者。犯不可悔。若有居士以盗心偷舍利。犯中可悔。若以恭敬心而作是念。佛亦我师。清净心取者。无犯。若居士以盗心取经卷。犯不可悔。计直轻重。

释:如果居士赌博时,以盗心作弊转动赌博机的齿轮,赢得了对方超过五钱的,就犯不可悔罪。如果居士以盗心偷取舍利,犯中等可悔罪。如果是以恭敬心而生出这样的念头:佛也是我的师父,我也应该供养,然后以清净心取得舍利,不犯偷盗罪。如果居士以盗心取得经卷,犯不可悔罪,要按照经卷的价值多少来判定偷盗罪的轻重。

为什么对于舍利的盗取判罪比较轻呢?因为舍利是属于佛的,佛对舍利没有执念,不要所有权,所以舍利也属于所有佛弟子的,人人有份,偷盗的舍利,其中也含有自己的那份。又偷盗舍利的目的也是为了供养,不是拿来生利,所以罪轻。为什么盗经书犯不可悔罪呢?因为经书的印刷需要油墨和纸张以及人工等成本,也就是经书具有一定的价值,盗之具就有罪,超五钱罪就不可悔。

原文:夫盗田者。有二因缘。夺他田地。一者相言。二者作相。若居士为地故。言他得胜。若作异相。过分得地。直五钱者。犯不可悔。

释:偷盗侵占田地者,有两个因缘能够促使侵占他人田地的事情发生,一者是告官,通过打官司诉讼,官司赢了,田地就归自己所有;二者是作标记,把标记线划到对方的田地里,达到非法占有他人田地的目的。如果居士为了得到更多的土地,状告他人得胜了,犯不可悔罪。或者是给田地作标记多占用了田地,多占的部分价值五钱的,犯不可悔罪。

原文:有诸居士。应输估税而不输。至五钱者。犯不可悔。复有居士至关税处。语诸居士。汝为我过此物。与汝半税。为持过者。违税五钱。犯不可悔。

居士若示人异道。使令失税。物直五钱。犯中可悔。若税处有贼及恶兽或饥饿。故示异道。令免斯害。不犯。又有居士。与贼共谋。破诸村落得物。共分直五钱者。犯不可悔。

释:有一些居士应该交税钱而不交,漏交税钱达到五钱的,犯不可悔罪。还有的居士到交纳通关税的交税口处,告诉另外的居士说:你替我把这个东西偷带过去,我给你一半的税钱。如果替人偷运物品,偷漏税费达到五钱的,犯不可悔罪。

居士如果指示给人岔路,不是到交税关口那条路,使得别人没有办法交税,漏税价值五钱的,犯中等可悔罪。如果知道交税口有贼以及恶兽,恶兽还可能很饥饿了,所以才故意指示另外的道路,让那个居士避免受害,则不犯罪。又有居士与贼人一起策划筹谋,抢劫村落民众来获得财物,一起分赃达到五钱的,就犯不可悔罪。

原文:盗无足众生者。蛭虫于投罗虫等。人取举着器中。居士从器中取者。犯不可悔。选择如上。盗二足三足众生者。人及鹅雁。鹦鹉鸟等。是诸鸟在笼樊中。若盗心取者。犯不可悔。余如上说。

释:偷盗无脚众生的,比如偷盗蛭虫、于投罗虫等,有人抓到以后放到器皿中,如果居士从器皿中取走了,就犯不可悔罪。在器皿中挑选无足众生者,与上边所说的一样,如果挑选后没有拿走,犯可悔罪,如果拿走了就犯不可悔罪。偷盗二足三足众生,比如人以及鹅、大雁、鹦鹉等等,犯不可悔罪,这些鸟在笼子中,如果以盗心取走,犯不可悔罪,其余的与前边所说的一样。

原文:盗人有二种。一者担去。二者共期。若居士以盗心。担人着肩上。人两足离地。犯不可悔。若共期行。过二叟步。犯不可悔。余皆如上说。

释:偷盗人类有二种情况,一者是肩扛,二者是胁迫一起走。把人背在肩膀上,人的两只脚离开地面,就犯不可悔罪。如果是胁迫一起走,超过二步路,就犯不可悔罪。其余的情况与上边所说一样。

原文:盗四足者。象马牛羊也。人以绳系着一处。以盗心牵。将过四叟步。犯不可悔。若在一处卧。以盗心驱起。过四叟步。犯不可悔。多足亦同。

释:偷盗四足众生的,比如偷盗象马牛羊等,主人用绳子系在众生身上一处,居士以盗心牵走,走过四个双步(四脚众生的步数)远的距离,犯不可悔罪。如果四脚众生在一个地方躺着,居士以偷盗心把牠们驱逐起来,走过四个双步就犯不可悔罪。对四足以上众生的情形也是这样。

原文:若在墙壁篱障内。以盗心驱出过群。四叟步者。犯不可悔。余如上说。若在外放之。居士以盗心念。若放牧人入林去时。我当盗取。发念之机。犯中可悔。若杀者。自同杀罪。杀已取五钱肉。犯不可悔。

释:如果四足众生在墙壁和篱笆屏障内,居士以盗心驱赶出群外,超过四个双步的,犯不可悔罪。其余情形如上边所说的一样。

如果四脚众生在野外放逐,居士以盗心念着:如果放牧人进入林子里的时候,我就盗取。生出这样的念头时,就犯中等可悔罪。如果是把这些众生杀了,自然是与杀生罪一样。杀了以后得了价值五钱的肉,犯不可悔偷盗罪。

原文:复有七种。一非己想。二不同意。三不暂用。四知有主。五不狂。六不心乱。七不病坏心。此七者取重物。犯不可悔。取轻物。犯中可悔。

释:又有七种盗:第一种是知道或者是认为东西不是自己的,而擅自取来,犯不可悔罪;第二种是物主不同意而取,犯不可悔罪;第三种是取物不是为了暂时而用,用完再还,而是想永久使用,犯不可悔罪;第四种是知道东西是有主人的,不经过主人同意而取,犯不可悔罪;

第五种是擅自取他人物时,心是清醒不癫狂的,也就是有心故意不与取的,犯不可悔罪;第六种是擅自取物时,心是不错乱的,也就是在心里清醒的情况下的不与取,犯不可悔罪;第七种是擅自取物时,心是没有病能自控的,也就是心在正常的情况下不与取,犯不可悔罪。在这七种情况下,如果取的是贵重物品,如超过五钱的,就犯不可悔罪,如果取的不是贵重物品,就犯中等的可悔罪。

原文:又有七种。一者己想。二者同意。三者暂用。四者谓无主。五狂。六心乱。七病坏心。此七者取物无犯。

释:有七种情况不属于犯戒,第一种是认为物品是自己的而取物,这是误会,不是不与取;第二种是对方同意而取物,没有盗心;第三种是取物是为了暂时而用,用过即还,不是为了据为己有;第四种是认为物品是无主人的而取,没有占有别人物品的心,因此不算犯戒;第五种是心狂乱了而取物,心不正常时没有主观的盗心,取物不算犯戒;第六种是心错乱了而取物,心不正常的时候没有盗心,取物不算犯戒;第七种是心有病了,不能自控而取物,不是主观的想盗取,不算犯戒。这七种情况取物时不犯盗罪。

由此可见,一种行为算不算犯戒犯罪,要看实行人的心意和主观想法,不能只看表面行为,行为背后的心起主宰作用,要深挖背后真正的用心,行为与心也许会正相反,所以一切戒都是心戒。

原文:有一居士种植萝卜。又有一人来至园所。语居士言。与我萝卜。居士问言。汝有价耶。为当直索。答言。我无价也。居士曰。若须萝卜。当持价来。我若但与汝者。何以供朝夕之膳耶。客言。汝定不与我耶。主曰。吾岂得与汝。客便以咒术令菜干枯。回自生疑。将无犯不可悔耶。往决如来。佛言。计直所犯。可悔不可悔。茎叶华实皆与根同。

释:有一个居士种植了萝卜,又有一个人来到萝卜园子里对居士说:给我萝卜。居士问他说:你给钱吗?还是直接要呢?那个人回答说:我没有钱。居士说:如果要萝卜,应当拿钱来,我如果平白给你,拿什么来糊口过日子呢?那个人说:你确实不给我吗?居士说:我怎么能给你呢?那个人于是就用咒术让菜干枯了。他回去以后自己就生起了疑惑心说:我是不是犯了不可悔罪了呢?于是就到佛那里请佛来明示,佛说:根据你所毁坏的菜的价值,来决定你所犯的罪是可悔的还是不可悔的,茎叶和花果与根部都算一样的价值。

原文:有一人在祇洹间耕垦。脱衣着田一面。时有居士四望无人。便持衣去。时耕者遥见。语居士言。勿取我衣。居士不闻。犹谓无主。故持衣去。耕人即随后捉之。语居士言。汝法应不与取耶。居士答言。我谓无主。故取之耳。岂法宜然。耕人言。此是我衣。居士言曰。是汝衣者。便可持去。

释:有一个人在祇洹这个地方的田地里耕种,脱了衣服放在田地的一边,这时候有个居士过来四下观察没有人,就把衣服拿走了。这时耕地的人远远地看见了,对居士说:不要拿走我的衣服。居士没有听到,还是认为衣服是无主物,所以把衣服拿走了。耕地的人立即随其后抓住了他,对他说:你是想偷盗吗?居士回答说:我以为是无主物,所以才拿走的,这难道不对吗?耕地人说:这是我的衣服。居士说:是你衣服,就拿回去吧。

原文:居士生疑。我将无犯不可悔耶。即往佛所。咨质此事。佛知故问。汝以何心取之。居士白言。谓言无主。佛言无犯。自今而后取物者。善加筹量。或自有物。虽无人守。而实有主者也。若发心欲偷未取者。犯下可悔。取而不满五钱者。犯中可悔。取而满五钱。犯不可悔。

释:之后居士就对自己的行为产生了疑惑说:我会不会犯不可悔罪呢?于是立即前往佛陀住所,咨询此事。佛陀知而故问说:你是以什么样的心行拿走衣服的?居士回答说是认为衣服无主才拿走的。佛说:你没有犯罪,但从今以后再这样取物的时候,要好好地加以筹量考虑,有的物品虽然是没有人守护,但确实是有主的。如果发心想要偷盗而没有拿走的,犯下等可悔罪。如果拿走了,物品没有超过五钱的,犯中等可悔罪,把物品拿走了,物品价值满五钱以上的,犯不可悔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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